律师责任思考

企业   2024-11-07 18:20   广东  


律师的定位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那么律师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一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与探讨

律师作为服务方、合同乙方,最基本的责任是诚信、公正、周到。



1.诚实信用是基础。社会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法律也不是一不变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也存在一定边界,律师个体不可能全知全会。因此,律师在服务过程中,对客户坦诚相待,如实相告,以现有的法律专业知识为其分析,告知其科学的分析预判结果,不夸大,不打压,客观真实,让客户获取全面的信息。

2.公开公正贯穿全过程。司法公开不仅是对司法机关的要求,作为代理人或辩护人,在获取司法全过程的公开信息后,及时并准确地为客户解释、完整地向客户传递信息,同样是律师的责任与义务。在AI时代,即时通讯工具高度发达,案件信息、服务过程及时传递能以低成本的形式实现。如建立案件信息讨论通报群、点对点发聊天信息、邮箱等多种方式可以实现秒通达。对客户的诉求秉持公正原则,不过分抬高、压低客户期望值,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宗旨,在法律的框架下,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

3.有效沟通,周到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服务行业提升水平永无止境。对待客户精心周到,不回避,不对抗,及时有效沟通,全面客观反映情况是律师应尽的责任。一次服务体验所建立的信任时常是无价的。律师服务不同于普通商品服务。律师服务需要客户提供全面、真实的背景材料和事实情况,这取决于律师获取客户的信任程度。所以,有效沟通,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质量是律师终身修炼的课题。




律师行业的主体责任是在刑事、行政、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维权。




律师制度的设立,本质上是维护私权和公民权利,对公权可能的越位和错误予以纠正和监督。所以,律师执业全过程在一定程上存在与公权的“对抗”。当公权完全在法律范围内实施,民权就得以较好维护。
1.刑事辩护无论是程序辩还是实体辩,究其根本,是对侦查机关侦查取证程序合法性的监督,对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的再审核。对公诉机关未能提供对服务对象有利的证据事实予以补充或要求司法机关予以调查,这些行为,在司法机关看来,律师就是在与其“对抗”。相比之下,司法机关似乎更倾向于认同那些不持意见、一切顺从的律师,而对于那些认真抗争、坚决要求严格依照法律进行执法和司法的律师,冠以“死磕派”之名。

律师的会见、取保候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申请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等行为,无一不对侦查机关、公诉机关产生一定压力。这种压力反映出来,时常就出现对抗。但,这正是律师的责任所在。

在开庭过程中,律师要求解除被告人的械具,请求多几个家属出庭旁听,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提出诸多的质疑,这些更是面对面的对抗。时常会出现,检察官当庭要求补充证据、变更更重罪名的情形。这种对抗是大众看得见的。以致很多律师认为,刑事辩护法庭才是律师最重要的舞台。

侦查机关抓错人、违法取证被排除、将经济行为作为刑事犯罪立案等时常出现,这些律师在履职过程中,成果立竿见影,且传播迅速、广泛。

2.行政管理执法中律师究竟是维护公权还是民权?

对于律师的职责,法律规定得很清晰,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在行政执法管理中,律师依然要维护被管理者的权益,即使担任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或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这与我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是一致的。因此,为行政机关服务过程中,坚守依法行政的原则,“法无规定不可为”是底线,人性化执法、有温度的执法、文明执法是律师与执法者共同努力的目标。

3.民商事法律服务中,律师谙熟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权益。

在一起装修工程合同纠纷中,原告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被告认为工程量与约定不符,庭审中被告当庭要求对工程量进行鉴定,法官询问原告意见,律师立即提出司法解释关于“固定价合同,一方要求鉴定,另一方不同意的,不得鉴定。”的规定。试想,如果律师不熟知该司法解释条款,而法官当庭决定进行鉴定,那么案件将进入漫长的鉴定期间,工程款的金额也将会受到影响。在处理涉及一人股东或股东未实缴出资等债务纠纷时,将公司与股东同时列为被告,可能有助于为当事人节省时间成本和后续的诉讼成本。有的民事案件中涉嫌严重违法导致合同无效,律师能够依据刑法及行政法等相关规定提出合同无效的抗辩,不仅是对律师专业技能的展现,也是对其全面掌握各部门法的一大考验。例如,在笔者办理的一起疫苗买卖货款纠纷中,原告引用了前案与其他当事人的二审生效判决作为依据。经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可知,疫苗的买卖需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不得买卖。在前案中,被告并未据此抗辩。笔者在本案中作为被告的代理人,依法提出这一抗辩。再如,在房屋租赁纠纷中,如何依自力救济依法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同样是要求律师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并灵活运用,以实现高效解决问题,合法维护各方权益。

律师尽职履责,完成各项受托任务是工作职责。



任何行业,任何工作任务都有其基本操作流程,作为承担任务的人,按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是生而为人的最底线的职责。作为律师,为当事人守住时效、期限,按时通知缴费按时提交证据材料按时出庭及时申请鉴定、复议,管辖权异议上诉反诉抓住机会和解息诉等等,这些是律师工作最底线的工作任务,不得出现漏洞,必须尽职履责,造成损失要赔偿补偿是职责所在,情理之中。当然,如果能在此基础之上,再提出新的证据证明思路,新的法律关系分析,不同的法律思维路径,独到的解决问题方案,那就是律师水平能力不同展现,是更高一层级要求。

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恪守职业操守是各行从业人员的基本素养。律师执业过程中所获取的国家秘密、当事人隐私及商业秘密等,均紧密关系到服务对象的相应权利,律师必须严格保守秘密。律师合法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尽可能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同时也应当关注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不得为实现利益不择手段。律师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纪律规范,律师作为行业的一员,理应积极、主动地维护与遵守

//本文作者

袁佳存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政府法律事务中心主任

 执业领域: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

撰稿:袁佳存

审核:张亚男
排版:林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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