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记者获悉,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4批次不合格月饼,分别由海南广美汇商贸有限公司、乐东利国利发饼厂、保亭保城荣升商行、琼海嘉积海景鲜生生活超市销售。
据介绍,中秋节临近,为保障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月饼共12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1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发现的问题为微生物和食品添加剂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月饼具体情况为:
一、海南广美汇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文明橫路65号)销售的蛋黄冬蓉味月饼(标称生产企业:湖北毛小子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荆州市开发区滩桥镇新华路,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批号:2024-08-01),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乐东利国利发饼厂(地址:乐东县利国镇集贸市场)生产、销售的蛋黄伍仁月饼(规格型号:450克(112.5克×4个)/包,生产日期/批号:2024-08-20),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保亭保城荣升商行(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广东街北侧13号铺面)销售的蛋黄椰蓉港香月饼(标称生产企业:保亭保城港香食品厂,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保亭县沿河北西路居委会内,规格型号:450克(112.5克×4个)/盒,生产日期/批号:2024-08-21),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琼海嘉积海景鲜生生活超市(地址:琼海市嘉积镇爱华西路超群商厦一楼)销售的伍仁月饼(传统伍仁味)(标称生产企业:汨罗市旺和顺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归义镇上马村,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批号:2024-05-22),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不合格项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菌落总数是指在被检样品的单位质量(g)、容积(mL)或表面积(cm2)内,所含能在严格规定的条件下(需氧情况培养基及其pH、培养温度与时间、计数方法等)培养所生成的微生物菌落的数量,以菌落形成单位(CFU)表示。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其卫生学意义主要是:一是作为食品被微生物污染程度,即清洁状态的标志,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二是预测食品耐保藏性。一般来讲,食品中菌落总数数量越多,食品腐败变质的速度就越快。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说明生产经营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的限量为≤0.5g/kg。糕点中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限量使用了该添加剂,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还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准确计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月饼为节令性食品,上述结果为初检结果,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无异议。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复检和异议期间,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停止履行立即封存不合格月饼,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月饼,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月饼等风险控制措施。目前暂未收到上述相关企业提出的复检和异议申请。此外,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月饼,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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