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
为持续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价格行为,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责职能,成立专项督导组,深入县区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主体和经营主体能够依法依规收费、诚信有序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调查摸底。按照省市场监管局下发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住宅小区(充电设施运营主体)台账,组织县、区执法人员对本辖区内设有充电桩的住宅小区进行前期摸排,确保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经查,全市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的住宅小区共33个,现已全部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督导检查。执法人员实地走访,通过现场查看充电设施、充电小程序等方式,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和电动车充电场所进行集中检查。对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主体,重点检查是否实行价费分离,是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是否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价格信息以及居民电价执行情况。对于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重点检查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是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是否做到商品标价签准确真实、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是否存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
普法宣传。执法人员综合运用提醒告诫、行政约谈等方式,引导经营主体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向充电设施运营主体发放提醒告诫函,讲解居民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政策,告知经营主体在充电服务费发生变动时,及时更新充电设施旁价格公示,或通过充电App、小程序及时调整,为小区居民提供公平、透明、合理的充电服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宣传单,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30个、充电设施运营主体33个,针对在经营过程中明码标价不规范的情况责令整改,现已全部执行价费分离政策,并在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
下一步,市局将继续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巩固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电价政策及时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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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