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器疱疹--宫颈疱疹
单纯疱疹病毒(herpes simplex virus,HSV)感染子宫颈部位引起的生殖器疱疹(genital herpes,GH)称之为子宫颈疱疹。因其不仅可引起子宫颈炎、子宫颈溃疡、子宫颈糜烂等,而且还可能与子宫颈癌有关,也可导致子宫颈重塑,引起早产及新生儿疱疹,今日小编带大家一起深入了解宫颈疱疹。
HSV可分为HSV-1和HSV-2两个血清型,均能感染子宫颈。子宫颈疱疹症状通常不显著,常伴随生殖器疱疹发生,通常发生在性接触后4~7 d,病程可持续2~4周。
临床症状较重,主要表现为分泌物多,如合并阴道和外阴疱疹感染,往往疼痛明显,并伴有生殖器瘙痒、有灼烧感、排尿困难以及全身不适、乏力、发热、头痛、肌痛等全身症状。
子宫颈可出现红斑、丘疹和水疱,很快便发展为集簇或散在的小水疱,2~4 d后破溃形成糜烂或浅表性溃疡。浅表性溃疡亦可见于子宫颈外阴道口,通常表现为一层灰白色的黏膜塌陷。2~3周内,75%的患者进展为囊泡、脓疱,并且在结痂和愈合之前合并成溃疡。
复发性子宫颈疱疹症状与初发相似,但自觉症状均较轻,表现为局部烧灼感、刺痛、感觉异常等。大多数患者无全身症状。在未抗病毒治疗的情况下,病变多在5~10 d内愈合。
子宫颈疱疹常因临床症状或者子宫颈病变不显著而被忽略,但疑似或无症状病例可根据病史和实验室检查进行综合分析进行诊断。
对于有口腔疱疹症状或生殖器疱疹者,在出现症状期间应当禁止性活动。性行为活跃者,坚持正确使用安全套。值得注意的是,因为胎儿与子宫颈接触比阴道更紧密,子宫颈部感染HSV,更容易传播给胎儿。此外,孕晚期面临的新生儿疱疹风险最大,需要重点关注妊娠期特别是妊娠后期有子宫颈疱疹或生殖器疱疹症状的孕妇。
抗病毒治疗是治疗子宫颈疱疹的主要方法,目标是治疗有症状的子宫颈疱疹和生殖器疱疹并预防其复发。
初发性子宫颈疱疹治疗 阿昔洛韦400 mg口服,3次/d,共7~10d ;或泛昔洛韦250 mg口服,3次/d,共7~10 d;或伐昔洛韦1 g口服,2次/d,共7~10 d;如果经过10 d的治疗仍无法完全治愈,可延长治疗时间。
HSV-2导致的复发性子宫颈疱疹抑制疗法 阿昔洛韦400 mg口服,2次/d;或伐昔洛韦500 mg口服,1次/d;或伐昔洛韦1 g口服,1次/d;或泛昔洛韦250 mg口服,2次/d。
HSV-2导致的复发性子宫颈疱疹发作期治疗 要确保复发性子宫颈疱疹发作期治疗有效,需要在出现皮损1 d内或在疾病出现前驱症状时立即开始治疗。需提前给患者提供药物,并嘱咐患者出现症状时立即采取治疗。
阿昔洛韦800 mg口服,2次/d,共5 d;或阿昔洛韦800 mg口服,3次/d,共2 d;或泛昔洛韦1 g口服,2次/d,共1 d;或泛昔洛韦500 mg口服1次,然后改为250 mg口服2次/d,共2 d;或泛昔洛韦125 mg口服,2次/d,共5 d;或伐昔洛韦500 mg口服,2次/d,共3 d;或伐昔洛韦1 g口服,1次/d,共5 d。建议同时检测其他可能存在的性传播病原体感染,并给予相应治疗。
孕期管理:
不建议对孕妇进行常规HSV筛查。既往无HSV感染史但其性伴有HSV感染的女性,建议在孕前或孕早期进行特定类型的血清学检测,以判断其孕期感染HSV的风险,且在孕32~34周需再次复查。孕晚期初发的子宫颈疱疹或生殖器疱疹在分娩时有较高的垂直传播风险,需进行告知,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既往有HSV感染史的妇女在孕早期需进行评估,复发性子宫颈疱疹的孕妇需了解分娩时将HSV传播给新生儿的风险。孕早期不推荐进行抗病毒治疗,孕36周需接受阿昔洛韦或伐昔洛韦治疗,尽量避免出现感染病灶及分娩时病毒脱落,从而降低分娩时因发作疱疹而转行剖宫产的概率;分娩时如存在前驱症状或出现提示感染HSV的病灶,则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
子宫颈疱疹作为一种性传播疾病,常伴随生殖器疱疹感染,因其临床症状不显著,但可以形成无症状病毒脱落,因此及时诊断治疗,是降低感染风险的关键。性行为者应采取安全性行为,并定期接受检测以预防传播。尤其是孕妇,需要加强管理以降低对胎儿的传播风险。同时,性伴的配合和关注也是预防传播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