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实施临时飞行管制的通告

文摘   2024-11-11 12:11   广东  


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
实施临时飞行管制的通告

温氏股份·2024云浮新兴半程马拉松将于2024年11月17日在我县举办,为确保活动期间现场周边低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划设临时飞行管控,在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等“低慢小”飞行器在相关活动区域飞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时间
2024年11月17日6时至12时。

二、管控范围
惠能广场、惠能北路、广兴大道东、百合山生态公园、温氏大桥、筠城国际广场、六祖像、筠州路、二环路西段、金台山智慧公园、振兴三路、沿江南路、东堤南路、文昌桥、东堤中路、东堤北路等温氏股份2024·云浮新兴半程马拉松举办场地及周边区域。

三、管控对象
本《通告》中的“低慢小”飞行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等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

四、管控措施
11月17日活动当天会有网络直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在管制时间、管制区域内飞行、升放本《通告》管控对象列明的“低慢小”航空器。如有飞行需要,应当向温氏股份·2024云浮新兴半程马拉松组委会书面申请批准(联系人:赵兴宁,联系电话:13609632324),并报公安机关备案。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申报资料提交邮箱:962522873@qq.com。

五、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给予理解和支持,并自觉遵照执行。如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报警电话0766-110或0766-2893809举报。


新兴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7日



来源:新兴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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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劳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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