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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历史,久负盛誉的上海交响乐团是亚洲最早建立的、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音乐团体之一,是中国交响乐的发源地。现乐团拥有近百位演奏家和数位饮誉国内外的知名音乐家、指挥家。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
1.综合办公室职员 1名 (管理岗位)
2.市场销售部主管 2名 (管理岗位)
(一)综合办公室职员
1、工作职责
(1)负责乐团合同管理,包括OA流转、材料归档、保管借阅等;
(2)负责乐团全年乐季演出及重要项目的嘉宾邀请与接待工作;
(3)负责乐团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
(4)负责乐团公车管理,做好相关调度、服务工作;
(5)协助完成日常参观、调研、印章管理、值班等;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中共党员;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英语实际应用能力;
(5)具有两年及以上文化单位相关工作经历。
(二)市场销售部主管
1、工作职责
(1)负责文创产品的创意设计制作、销售渠道拓展及运营管理,包括各平台推广和结算工作;
(2)负责制定和执行票务代理渠道的维护与拓展计划,管理合作协议条款下的月度统计和结算;
(3)负责管理销售数据的统计报表工作,进行数据分析和总结;
(4)负责策划和执行艺术教育品牌的导赏活动及音乐会活动,并管理媒体推广、市场推广和品牌合作,旨在拓展新观众群体并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乐团核心产品;
(5)负责与艺术机构的联名市场活动和企业共建项目,同时管理艺术普及活动和市场演出活动的观众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英语交流能力;
(5)具有三年及以上文化单位相关工作经历。
以上岗位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以上岗位,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16:00止。
2.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选择“上海交响乐团公开招聘”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的附件材料与岗位要求须匹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在网上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
(1)照片、身份证(正反面)、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提供);
(2)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经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
(4)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
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资格审核查询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届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流程。
4.笔试:笔试具体安排请在资格审核查询后关注报名系统。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5.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6.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职数由高到低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7.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8.拟录用人员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高老师24266051、龚老师54107078(请于工作日咨询)
监督电话:23115563
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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