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90期>2024年安徽省“法律实务典型案例”征集公告

政务   2024-11-04 09:42   安徽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精神,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上的深度衔接。现向全省法律职业共同体征集“法律实务典型案例”(以后每年征集一次),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参与征集的案例应符合以下条件:


1.近五年来发生,且已取得生效司法文书或非诉讼法律事务相关结案文书的真实案例。


2.优先选用含有下列元素的案例:


(1)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


(2)体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典型案例;


(3)具有刑民交叉、刑行交叉等特点的跨学科案例;


(4)与涉外法治、数字法治、生态法治及营商环境主题相关的案例;


(5)上级人民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再审改判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等具有较大争议的疑难复杂案例。


二、评奖与应用


经专家评审遴选出的优秀典型案例,作为安徽大学法学院教学库案例。


主办方将为入库案例承办人颁发荣誉证书与奖金。在同等条件下,被遴选入库的案例承办人可优先进入安徽大学法学院校外师资库。


三、时间安排


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


主办方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并公布结果。


四、申请材料内容与提交方式


1.申请材料:


(1)“法律实务典型案例”征集评选申请表


(2)能够证明案件办理情况的案卷材料


2.相关材料请发送至邮箱P20205@ah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单位+具体领域+案例标题”。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18725517756,0551-63866151。


报名附件:“法律实务典型案例”征集评选申请表


主办单位:

安徽省检察官协会

安徽省法官培训学院

安徽省律师协会

安徽大学法学院


承办单位:

安徽大学法学院

安徽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2024年11月4日

报名附件:“法律实务典型案例”征集评选申请表.doc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核丨吴贻伙
来源丨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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