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林先生向《维权007》投诉称,1月6日上午,他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莆田涵江区哆中路与联十一线交界处的十字路口时,一个圆形井盖被放在一边,周边没有警示标识,导致车辆掉进井里,虽然人没有受伤,但车辆修理费需要2000多元。为了获得赔偿,他辗转多方,花了非常多精力和时间。
林先生:井盖移位没警示
真的太危险了
林先生说,出事时连锥桶都没有,图由林先生提供
摔坏的摩托车,图由林先生提供
当地交通运输局的回复,图由林先生提供
协商记录单,图由林先生提供
涉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已赔付
律师看法:
不要随意在协议上签字
END
记者:廖神
监制:叶军民
本文为FM1007福建交通广播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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