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已施行!这项服务费明确收费标准

民生   2024-09-07 00:49   广东  



近日,

市发改局、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

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建立和完善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机制,

规范校内课后服务收费管理,

促进校内课后服务健康发展。


点击下图可进入官网↓


《通知》分基本原则、

服务时间和内容、经费保障

及收费管理、经费使用、

规范经费管理、加强服务监管、

工作要求等七个部分,

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公益非营利原则、自愿参与原则、

合理补偿原则。



市级及县(市、区)政府

是本行政区域内所辖

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

统筹管理本区域所属学校

课后服务收费和经费保障工作。



其中,

市属辖区(浈江区、武江区)

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政策由市级制定;

各县(市、区)

在不高于市定标准上限范围内,

结合实际制定

本地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政策。



《通知》明确,

韶关市区(浈江区、武江区)

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收费

基本托管兴趣类拓展两项,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收费标准为基本托管2.5元/课时·人次,

兴趣类拓展10元/课时·人次。



《通知》明确,

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监管,

坚持学生自主自愿选择,

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参加课后服务,

不得通过强制托管变相违规补课

或要求学生留校自习,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等问题。


来源:韶关民声网、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韶关市教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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