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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公司2024年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第三方公司受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派遣至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根据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用人条件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劳务派遣书记员2名,男女不限;文印室管理员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限定为法学(0301)、法律(0351)、知识产权(0354)专业。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基本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文印室管理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不限专业;大专学历,专业限定为现代文秘类(5904)、法律实务类(5804)、新闻传播大类(5601)。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上传至邮箱626892931@qq.com,邮件名称注明“报名岗位+姓名”。(注:相关证件、证书、照片电子版应采用彩色图片并压缩为一个文件包上传附件)。
3.报名提供材料:
(1)《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点击本文底部“阅读原文”下载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范围是全国,查询结果需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查询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5)个人信用报告。
4.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5.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招聘职位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相应报名或考试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三)笔试
1.劳务派遣书记员笔试内容包括计算机中文速录(听打+看打)和文字校对纠错两科。计算机中文速录采取机上考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限为40分钟。文字校对纠错在纸质试卷作答,考试时限为20分钟。劳务派遣书记员笔试成绩=计算机中文速录×50%+文字纠错×50%。
2.劳务派遣文印室管理员笔试内容为基础能力测试,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及公文写作等知识。基础能力测算在纸质试卷作答,考试时限为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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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成绩计算: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分数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招聘职位条件,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上述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资格复审工作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复审资格的,从相应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比例为1: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了解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人际交往等能力。
4.面试成绩和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
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及名次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告。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同等条件下,有两名及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其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需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七)拟聘用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三方公司聘用并派遣至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从事相应职位工作。
劳务派遣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第三方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连续工作满10年,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薪资待遇参照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行聘用的同等岗位人员执行,工资38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304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提供工作用餐,不提供住宿。所需费用由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支付。
五、管理
(一)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保密管理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严禁泄露任何工作秘密。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由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等其他事宜由第三方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劳动合同书》的终止、解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898-68575875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