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法院执行款物管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能有效预防资金的不当使用和流失,也能增强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近段时间以来,开福区纪委监委将法院执行款物管理纳入“解民忧护民利”专项清查内容,聚焦其中的突出问题,全方位全流程加强监督,推动区人民法院坚决守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将企业群众“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开福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款物清理专项行动动员会。
“衷心感谢你们及时清理未发放案款,否则我这笔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回来!”近日,顺利领取到属于自己的款项后,廖某激动地表示。
这背后还有个“曲折”的故事——不久前,在审理申请执行人长沙市某娱乐公司与被执行人解某一案中,开福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到位3万余元执行款。然而,经法院多次通知,申请执行人长沙市某娱乐公司迟迟未办理领款手续。
对此,开福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执行款物清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对未发放的执行案款及关联案件展开深度清理与整治。在此过程中发现,该娱乐公司名下还有另一起正在执行的案件,且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尚未履行对另案申请人廖某的付款义务。最终,经过细致梳理与严谨核查,开福区人民法院依法将该娱乐公司一直未领取的3万余元款项支付给了廖某。
“规范执行案款的管理如同守护群众的‘钱袋子’,任何一笔案款的滞留都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开福区纪委监委督促区人民法院对历年执行案款收取、管理以及发放等各个环节展开全面梳理,建立清晰、详细的台账,通过精准梳理、摸清底数,最终实现“一案一策”、分类处置。
通过深入细致的逐一排查和逐案查阅,自查自纠与专人核对相结合的方式,区人民法院精准分析每一笔案款的暂存原因,深入剖析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缺陷,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对于因法定事由确实无法立即发放的案款,做到清晰标注、详细说明,统一规范管理。统计显示,该区人民法院共有暂存款1391笔,涉及金额2.8亿元。
在一起申请执行人吴某与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开福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到位劳动报酬8万余元,但吴某一直没有领取。“本次专项行动中,我们联系吴某告知领取的具体要求,由于其一直在国外无法办理手续,最终委托其父亲顺利领取到款项。”开福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案款发放是关键环节,必须将执行案款及时交到群众手中,让‘纸上权利’真正落袋为安!”开福区人民法院依据透明度和可溯性原则,做到边清理边发放,提高执行效率。针对部分案款未及时清理发放的情况,该院印发《关于限期清理未发放案款的通知》,责令执行案件承办人立即启动款项发放工作。对因法定事由暂不具备发放条件的,要求承办人详细注明原因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同时规定在条件具备后的一周内必须办理完成款项发放手续,打通实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开福区人民法院共清理暂存款622笔,发放总金额1.4亿元,推动8台车、257处房产进入或加快处置程序。
“执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在执行款到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发放流程,确保执行案款及时、准确发放,坚守保障群众权益的制度红线……”在开福区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区人民法院对执行案款长期挂账不发放、不明款认领不及时、线下发放未及时补录等执行案款管理中的“顽瘴痼疾”进行综合施策。
一方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重点加强学习执行款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增强严谨规范办案的思维和行动自觉,将规范执行落实到款物发放、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另一方面,严格实施专人全程监管,规范按照执行的流程节点做好款物发放工作。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开福区人民法院完善了《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关于优化涉企财产保全工作若干意见》,从制度层面织密执行案款管理的“铁笼子”,从根本上预防案款滞留问题的发生。
执行款物的规范管理是提升执行效率的重要途径,也是破解近年来法院“执行难”的有效手段。“我们将持续加强对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每一位当事人的胜诉权益都能得到切实保障,让人民群众能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开福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帅涵华
校对:郭亚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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