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一下+超一点,15分没了……

政务   2024-11-06 13:00   广西  

10月17日

滕某驾驶超载的大货车

为逃避电子眼抓拍

故意遮挡号牌

不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10月17日凌晨1时许,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在梁村大道开展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此时,一辆由西向东缓缓驶来的重型自卸货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只见该货车的前车牌被两张湿纸巾牢牢遮挡,完全无法看清,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随后,民警引导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点进行称重。过磅显示该车车货总重为92吨,车辆总质量限值为31吨,超限幅度超过110%。
据驾驶人滕某称,其货车上装载的是沙土,要从武鸣拉去青秀区伶俐镇,由于严重超载才试图通过遮挡号牌来躲避电子眼的抓拍,没想到被交警现场查获。

民警对驾驶人滕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号牌清晰,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故意遮挡号牌、超载的违法行为处以相应罚款,驾驶证记15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使用纸片、光盘、布条等遮住号牌,加装防撞装置、备胎等遮挡号牌,使用油漆、泥浆等覆盖号牌;在号牌上粘贴影响监控拍摄的材料),处罚款200元,一次性记驾驶证9分。
②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人为使号牌变形、折断、油漆脱落的影响号牌汉字、字母或数字识别;在号牌上喷涂影响监控拍摄的材料),处罚款200元,一次性记驾驶证9分。


交警提醒


货车超载超限危害大!会导致车辆安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大大增加交通事故风险!货车驾驶人、货运企业、装载企业等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记“安全第一”,坚决杜绝超载运输!

_END_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梁冰心
内容来源:南宁交警

广西交警微发布
广西交警★为您服务★第一手广西交通资讯、交警动态、交警数据服务的极速传递!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