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直属事业单位赴知名高校引才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省校合作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活动需求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贵州省油气勘查开发工程研究院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拟按规定引进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贵州省油气勘查开发工程研究院是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直属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宗旨是为全省油气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服务。主要业务包括:组织实施油气资源调查评价,开展油气资源勘查开发技术研究和管理政策研究工作;开展与油气资源规划和管理相关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全省油气资源数据信息建设工作;承担油气资源的勘查开发施工、储层改造、排采、产能建设、检测检验工作;承办省自然资源厅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院内设置7个机构:行政管理部(院办公室)、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规划发展部、油气地质研究所、油气勘查工程研究所、油气开发工程研究所。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油气勘查开发工程研究院引进专业技术人员3名。
具体要求详见《贵州2024年省校合作赴外引才活动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附件1)。
报名参加引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2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其它具体资格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s://zrzy.guizhou.gov.cn)和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s://rc.guizhou.gov.cn)发布公开引才公告或岗位需求。公告时间从2024年10月14日到2024年11月30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1月30日17:00前查阅“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公告,通过“邮箱投递”方式将个人信息发布至指定邮箱:893902753@qq.com。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学历专业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须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5)相近专业的考生需提供课程证明和本人签字按手印的考生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
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提供有关课程证明至指定邮箱。所发资料需注明姓名、报考的岗位和专业等关键信息。
提供有关课程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所学科目的成绩单、学院出具相应证明等其中之一资料。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引才评审
1.资格初审
按照岗位信息审查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急需紧缺专业相近、相似的国(境)外学历专业的认定,由用人单位邀请3名及以上同领域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外单位专家应不少于三分之二)组成专家委员会论证认定。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引才评审
1.线上初评。资格初审合格的急需紧缺人才进入线上初评环节,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少于35人的,由招聘单位报请中共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开展线上初评环节;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大于35人的,通过线上初评,根据岗位数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
线上初评成绩占总成绩的40%,要求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线上初评或线上初评成绩不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线上初评公告在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发布,线上初评结果以及进入线下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25年1月20日前在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公示(如考生自愿放弃参加线上初评,需提交书面自愿放弃说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线上初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由考生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确认。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线下考核,如考生自愿放弃参加线下考核,需提交书面自愿放弃说明,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及照片电子版。
(6)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复印件(详见附件2);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线下考核。线下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线下考核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要求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线下考核或线下考核成绩不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各计划引进岗位分别按总成绩(线上初评成绩+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线下考核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线下考核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在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公示。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线下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三)体检、考察
线下考核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10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党委同意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漏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在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人员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完成后,按照要求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步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guizhou.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公示阶段不再进行递补工作。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录用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校招引进人才工作在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工作原则、引才流程、相关要求等,在规定时间有序开展,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扎实做好招才引智工作。
(二)校招引进人才工作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以权谋私、违规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将坚决查处,严厉问责。对人才引进各环节加强风险预判,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三)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引才公告,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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