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方式分为现场申领和网上申领。现场申领,即根据资料清单准备相关资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到市中区就业创业促进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805办公室)现场办理,由系统生成《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表》现场确认信息无误后加盖公章及法人签章。
网上申领可以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03.218.134)进行补贴申请,需填写提交《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表》。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申领条件,为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首月参保缴费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且企业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审核时为正常缴费状态。
申领方式为现场申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按照“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料收集汇总表”中注明的资料清单准备相关资料,到乐山市市中区就业创业促进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指导股(801办公室)现场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企业可自愿选择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一项,审核通过后不可再更改选择或申领享受另一项政策。)
在申领时间内未按时申报的参保企业,视作放弃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办机构不再受理。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劳务派遣单位须在有关补助(补贴)资金到账30个工作日内将代实际用工单位收款凭证提交至乐山市市中区就业创业促进服务中心备案。对于未按规定拨付到位的,将要求该劳务派遣公司退回未划拨资金,并取消次年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申领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查处。
一次性扩岗补助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拨付前已注销、撤销登记信息或注销参保信息的单位不再拨付有关补助、补贴资金。
来源:乐山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罗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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