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这是一起因赡养引发的继承纠纷,舅舅本膝下无子,外甥照顾了8年且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不料,舅舅的非婚生子突然出现,4年后舅舅去世,两表兄弟开始争夺遗产!
血缘关系和实际付出,到底哪个更重要?最后法院又是怎么判决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案情回顾
2012年,68岁的杨大爷膝下无子,一直独居,当时他的外甥小刘得知后,主动提出要照顾舅舅。
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杨大爷欣然同意,并与小刘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协议约定,小刘负责照顾杨大爷的日常生活,杨大爷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和存款将由小刘继承。
从2012年到2020年,小刘尽心尽力照顾舅舅,每天上班前给舅舅准备三餐,下班后陪舅舅聊天散步,节假日带舅舅体检,街坊邻居都夸小刘孝顺,说杨大爷找到这样的外甥是福气。
然而2020年,一个自称是杨大爷非婚生子的中年男子突然出现,经DNA鉴定确认,此人确实是杨大爷30多年前与他人所生的儿子杨先生,和小刘算是表兄弟。
得知此事后,杨先生坚持要接父亲回自己家中居住,尽管小刘极力反对,但在杨先生的多次争取下,72岁的杨大爷最终决定搬去与儿子同住,此后四年,杨大爷一直在儿子家中生活。
2024年初,杨大爷因病去世,留下一套市值约200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的存款。
小刘依据此前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主张继承权,而杨先生则以自己是亲生儿子且尽了后期赡养义务为由,要求继承遗产。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遗产继承权的归属问题,以及杨大爷与小刘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问题。
根据《民法典》继承权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虽然杨大爷与小刘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但该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了重大变化——后四年的赡养义务实际由亲生儿子杨先生承担 ,原协议的效力需要重新评估。
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解除后,继承人不再享有遗产的权利,在本案中,杨大爷主动搬离小刘家,客观上导致了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原《遗赠扶养协议》实际上已经终止。
作为杨大爷的亲生子,杨先生依法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且其在父亲晚年承担了主要赡养责任。
综上,法院最终判决:房产归杨先生所有,50万存款中的15万判给小刘,以补偿其前期付出。
案件看法
网友们对此案争议很大,有网友说:“血浓于水,亲生儿子继承遗产天经地义。”
也有网友持反对意见:“八年如一日的照顾,难道不及四年的血缘关系吗?再怎么说也应该平分遗产。”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