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广元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关于停止执行《广元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通知表示,该措施于当日零点起停止执行。
据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切实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要求,《广元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七条措施》已于12月4日零点起停止执行,届时在市城区购买并完成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车库车位、商业用房以及普通二手住房的购房者将不再享受《广元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七条措施》有关财政购房补贴等政策。
“为让群众获得的实惠更多,今年10月出台了新的补贴政策。”该负责人表示,新出台的《广元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广住建〔2024〕221 号)自2024年10月10日起正式执行,到2025年3月31日截止。措施表示,凡在利州区(含广元经开区)购买参与补贴项目新建商品住宅可享受600—8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补贴;购买车位可享受单个5000元的补贴;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给予总房款2%的补贴;支持以旧换新,出售自有住房且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也可享受换新补贴。
据了解,4日废止的《广元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七条措施》于2023年12月30日出台。措施表示,市民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100元/平方米、再次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150元/平方米、购买新建商业用房补贴总金额1%、购买新建车位补贴3000元/个、购买普通二手住房补贴总金额1%的财政购房补贴政策。从政策出台到今日废止,在此期间,成交商品房1100套,市民购房享受的财政补贴总金额为7300万。
新的政策较旧政策有何变化?上述负责人表示,一是新的购房补贴政策力度更大,群众获得的实惠更多,群众购买新建住房最高可获得12万元的补贴,较之前最高可提升10万元。车位也从原来的3000元/个提升至5000元/个,商业用房给予总房款1%提升至2%。二是新的购房补贴政策范围更广,新政策施行范围为利州区(包含经开区)全域范围,之前的政策仅在市城区(万缘、嘉陵、东坝、雪峰、南河、河西、上西街道办)施行。
来源丨看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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