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农村宅基地和房屋首次登记公告

文摘   2024-11-06 18:01   宁夏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市不动产中心422办公室),联系电话:0955-7011169。

附件: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和房屋首次登记清单.pdf

登记机构:中卫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4年11 月 4 日
来源: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往期推荐

1.中卫:紧急通知

2.中卫黄河大桥旧桥加固改造项目预计12月上旬具备通车条件

3.公示 | 中卫又一药店被纳入医保定点服务

声明:“中卫天天网”微信公众号除原创内容外,其余来源于网络。若有来源标注错误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更正或删除

中卫天天网
中卫人自己的公众平台,发布关于中卫的各类信息,感谢大家关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