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坚持三建立
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近年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海南教育系统高度重视为基层教师减负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海南省教育厅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组织力量专题研究,在深入调研、持续治理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2024年5月14日,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义正式印发。《工作方案》从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正面清单、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组团推进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加强专项检查、健全监督查处机制、落实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年度计划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启动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社会事务随意进入校园和开展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等加重教师负担问题,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一、坚持统筹清理进校园事项,建立正面清单
2024年2月,省教育厅对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进行全面调研摸底、清理规范。截止2024年3月底,全省各市县上报的各类进校园事项共计309项次,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社会事务事项为95项(社会事务事项70项,其中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事项45项)。按照“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简化的尽量简化”的原则,经认真梳理、精简压缩,根据活动内容并结合学生身心特点,在征求各市县、各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分别形成《海南省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正面清单(小学版、中学版)》,列入省级层面清单管理的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共5类7项。《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结合实际和自查整改情况,规范精简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在6月底前梳理形成2024年市县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正面清单。
二、坚持规范管理进校园事项,建立审批报备机制
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审核1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严控省级、市县(区)社会事务进校园总量。2024年,各市县、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时间安排完成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审批备案。未列入正面清单年度计划统筹的事项,一律不得进校园。各市县、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按照“凡进必审、总量不变、动态调整”的原则,每年更新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正面清单,确保正面清单事项增减平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年度计划的实施,坚持同类事项或相关事项合并开展,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开展,严格按要求和程序进行,不得层层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延长时间。原则上,每学期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提出整合建议,组团开展社会事务类工作集中进校园1次,倡导进校园事项与学科教学、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学校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机融合。
三、坚持常态化工作检查,建立监督查处机制
进一步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将为中小学校和教师减负工作纳入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事务进校园的专项检查工作,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是否履行了审批报备程序、是否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是否与现有课程内容存在重复,是否有助于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是否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是否存在强制摊派或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范精简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等事项,严格落实年度计划。主动向社会公布省市县(区)三级涉教师负担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积极通过监测、举报、核查、通报、约谈、曝光等方式,常态化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加大对典型问题查处和曝光力度,有效遏制社会事务随意进入校园和开展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等加重教师负担问题,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