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浩勒图高勒镇牧民通某与图某之间因羊群寄养合同发生纠纷,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经调查了解情况,得知双方是在2024年5月签订羊群寄养合同,寄养期为3个月,通某认为图某草场长势不好羊群喂不饱,想与图某解除寄养合同,但图某不同意,双方产生矛盾冲突。
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根据双方的诉求,调解员建议通某与图某解除寄养合同。由于通某的羊群在图某的草场喂养到目前为止已有45天,消耗了一定的草植被,这些损失由通某补偿。双方就此达成调解协议,通某自愿赔偿图某草场经济损失,双方解除寄养合同。通某将在支付补偿金后立即转移羊群,及时履行协议内容,双方不再以此事为由纠缠对方。
文/图:赛音其其格
一审:赛音其其格
二审:斯日古楞
三审:那顺乌日图
编辑:毕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