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体育场地设施对社会开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根据《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本着“安全第一、资源共享、保障教学、因地制宜”的原则,在维护校园环境、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努力满足广大群众对体育活动和健康锻炼的需求,我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现公告如下:
一、开放场地:学校室外体育场地及健身设施。
二、开放形式:免费开放。
三、开放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利用非教学或非体育训练时间向社会开放。
四、开放对象:全县居民。
五、开放程序
1.有需求入校健身的居民,扫码申请居民健身出入证并扫码进群。
2.自公告之日起,社区居民自愿报名,持出入证到学校门岗签订健身承诺书、安全责任协议书。
3.出入校流程。健身居民车辆一律校外停放,出示出入证,实名登记入校,锻炼结束后沿原路离校。
六、开放要求及健身须知
1.健身居民严格按照体育场地开放时间和学校管理规定进入场地健身,自觉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学校因场地维护、大型活动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对外开放时,提前发布信息暂停对外开放;遇到雷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时暂停对外开放。
3.当入校健身人数达到一定承载负荷时,学校体育场地将暂停开放。具体承载负荷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4.严禁酗酒者、精神病患者、心血管类等严重程度患者以及不适宜外出锻炼人员进入学校健身锻炼。
5.未成年人进入场地活动应由监护人陪同;不携带宠物入校,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校。
6.健身人员要在规定区域内进行健身活动,正确使用和爱护学校体育设施器材,不做超出自身体能的活动,不做危险性高难度动作。如果出现意外,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健身期间,遵守社会公德,保持场内环境整洁,严禁吸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得播放音乐,保持活动场所文明、整洁。
8.学校场地为非专业足球场地,禁止组织大型对抗性足球活动;不准穿皮鞋、高跟鞋、钉子鞋等进入体育场地,避免受伤或损坏塑胶场地。
9.健身居民不得损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及其它器材设备,不能随意进入非开放区域;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0.不遵守学校有关管理制度或不服从学校管理的,学校有权拒绝其入校。
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公告内容,并有最终解释权。
如果需要帮助,请长按识别小程序,您的诉求将直达校长办公桌。
信息来源:高唐县第一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