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关于实行医保结算实名制的通告
尊敬的广大参保群众:
为建立和完善全民健康档案信息,加强对全民健康信息的动态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确保就诊信息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也为了帮助您建立完整的个人健康档案信息,自2024年12月1日起,新乡市医疗机构执行医保结算实名制,医保结算有效核验方式为以下几种:
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
医保刷脸终端设备
社保卡+社保卡密码
身份证+医保码密码
根据相关要求,2024年12月1日后,携带以下任意一种即可结算:身份证、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如不携带将无法进行医保结算。
什么是实名制就诊?
实名制就诊指患者来医院就诊时,须持本人身份信息证件,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在分诊排序、看病、缴费、检查、取检查单、查询等整个就医过程中实名认证。
实名制就诊的意义
1.有利于简化看病流程。如果患者登记了准确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发现特殊情况,医院可在第一时间联系到患者本人。
2.可让您历次的就诊信息统一贯通,形成系统、完善的健康档案。患者实名制就诊,其年龄、性别、病种检查、检验、用药及费用等信息资料可长期保存,能形成系统、完善的健康档案,对疾病诊治意义重大。
3.有利于建立医患双方的诚信预约制度,提升就医满意度。
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了解更多
欢迎关注新乡日报视频号
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原创文章版权属新乡日报官方微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0701
|总监制:张 哲
|监 制:王高峰
|主 编:董文胜
|责 编:张 芳
|校 审:杨 璇
|美 编:韩 雪
分享
点赞
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