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S2****,罚款5000元!

民生   2024-11-04 19:17   河南  

2024年10月13日,淮滨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在固淮高速公路淮滨南站开展非法营运治理检查时发现,余某某驾驶豫S2****号小型轿车在路边招揽乘客,正在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但是,该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经调查核实,淮滨县交通运输局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给予余某某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淮滨通
淮滨头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