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9031万!广西交通运输厅原厅长陈鸿起被判无期
2024-11-30 10:12
广东
2024年11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法院庄严地拉开了一审序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鸿起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在这场备受瞩目的审判中,陈鸿起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面临个人全部财产的没收。同时,其犯罪所得财物将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对于尚未追缴到的部分,法院将继续展开追缴行动。根据法庭的审理查明,自2009年至2022年间,陈鸿起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以及后续担任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和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道路工程、涉水工程、保险经纪服务项目等多个方面大开方便之门。在此期间,他直接或通过他人之手,非法收受了折合人民币高达9031万余元的财物。桂林市中级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陈鸿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受贿罪,且受贿数额之巨大,属于特别严重的情形,依法应当予以严厉惩处。然而,考虑到陈鸿起在受贿过程中存在未遂情节,并且已经退还了部分赃款,法院在量刑时依法对其给予了从轻处罚。最终,法庭作出了上述判决。这场审判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也再次提醒广大公职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切勿因一时的贪念而走上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