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港旧话八十七:步孔乙己后尘而“窃书”

文摘   文学   2024-10-02 17:07   江苏  

让我先来做点说明:

1、之所以将这篇“石港旧话”编号为“八十七”,是因为此前写的《石港旧话八十六》发出不久遇到响马而遭雪藏,不让网友阅读了。

2、之所以要谈“窃书”,是因为在“读书人家”读到扶青老师一段似曾相识的回忆。


扶青老师以《如烟往事·后悔》写道:


轻易错过了该认识的人,轻听信传言而得罪了朋友,轻易忽略了该争取的利益,轻易放弃长期坚持的目标等,过后每每回思起来便会后悔。可是,有些分明不是好事,当时没干,过后想起来也会后悔。
坏事没干也会后悔?是,是会后悔。
那是特殊年代的10月2日,我和两个要好的同学去学校大楼里闲逛。由于长期停课,学校显得十分冷清,校领导和老师们早已不知去向。国庆放假期间,整栋大楼里更是见不到几个学生。
我们来到校图书室,自停课后很少有人上四楼。图书室门上的舌簧锁坏了,门虚掩着,一推就开。
图书室里摆了六大排书架,架子上放满了政治、科普、哲学、教育、地理、历史、文学等图书近万册。
眼前这么多书,我们都想拿两本回家看,可又不大敢。尽管没人看管,但这毕竟是学校的东西,拿了就等于偷,偷这个字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谁都不想承担。
下楼到操场转了两圈,见天色已晚,我们不约而同地相互鼓励起来,一个说:食堂里除了大缸盘子碗啥都没了,咱拿本小说回去看看有什么呀?看完了再给送回来是不是?另一个说:你俩发现没有?水浒传、三国演义、烈火金刚、林海雪原、敌后武工队等好书一本也没有了,肯定是让他们拿走了。我说:要不咱也上去挑两本?于是,我们又返回图书室,每人挑了两本小说,我选了两本茅盾文集。
回家后,图书室里那些大部头的书不时出现在我的眼前,什么莎士比亚的戏剧集,柯福尔摩斯侦探全集,印度的五卷书,阿拉伯的一千零一夜,还有精装版的鲁迅全集。
人的贪念一起便很难放下,图书室里的那些书实在是太诱人了,为啥诱人?没人看管不拿白不拿嘛。要不要再去拿两本?你不拿别人也会拿……,精装书一本就三四块,这种行为再怎么找借口也是偷……!那些日子这两种声音时不时地在耳边响起,弄得我很是纠结。
万一让别人发现了怎么办?那书上可是都盖有学校印章的!还是算了吧,费了好大力气力才把这股贪念压下去。
唉,这时我才发现:人干坏事难,不干坏事也难,经过反复论证,我终于说服了自己,让焦躁不安的情绪安静下来。
一天,同学来我家告诉我一个确切的消息:图书室里的那些书都让那个什么团的团长给卖了!
我惊讶道:“啊?都卖了?卖哪儿了?”“废品收购站,还能有哪儿”“都卖了?什么理由?”“缺少经费、封资修的书有毒,不能留。”“那?那伟人的书呢?”“人家说了,马恩列斯毛的书桃出来了,在团部摆着呢。”“那鲁迅的书呢?”“早没影了。”
我心里直恨自己为什么那么犹豫?论证个屁!该出手时就出手嘛,那套精装版的鲁迅全集啊……
直到今天,回忆起来我仍然后悔,道不是后悔没多拿几本好书,而是后悔身体内的原始闯劲(冒险精神),在那个可以随便砸烂一切规章制度的时代怎么就没被激发出来?以至于一辈子办事都循规蹈矩,小安而止?真是后悔!

(以下是扶青老师与我在海门友人家里相聚的镜头,他当时双眉紧锁,并非正在为着“窃书”数量不足而作凝眉之状,而是平时的习惯表情!)



此刻的我不禁想起鲁迅笔下的孔乙己“窃书不算偷的故事”: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上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的,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孔乙己自认为是一个读书人,无论是什么情况下,都穿着象征读书人的长衫,“是酒馆里唯一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言语之间都是之乎者也,即使被人嘲笑,依旧坚持自己,以证明自己的价值,例如茴香豆的写法;而被人嘲笑偷书,孔乙己坚持认为,偷跟窃是不一样的,偷是不耻的,而窃则是可以接受或者原谅的,这恰好说明孔乙己作为旧时代的文人迂腐的一面,同时也体现了孔乙己作为文人坚持的一面;
当然,孔乙己尽管是鲁迅笔下的虚构者,实际上生活中有这种原型的存在,在此不讨论历史背景,有时候我们经常调侃“窃书不算偷”、“书非借不能读也”,也算是学以致用吧,珍惜图书,多读书,读好书,不做“偷”君子,任何“偷”都是要不得的。

实话实说,孔乙己和扶青老师干过的“窃书”壮举,我也有所涉历。话还得从批林批孔运动运动开始后的1974年说起。那时,我在四安中学读高二,班上有少数同学趁机把旧书和古书带到学校交换着阅读,万一遭到举报,就说为了批林批孔而增加点历史知识。自从文革起就遭封的那间位于阁楼之上的校图书室也得以重新开放,具体管理钥匙的是原名冯爱义后又因为表示效忠革命领袖而更名爱东的那位有着“淮海大学”工农兵学员背景的语文教员。此人眼大无光,近视程度略比我好些,但他始终没肯配戴矫正视力的眼镜反倒给试图浑水摸鱼的借书者提供了千载难逢之机,夹带一两本书籍“没事人一般”地离开,是当年常有之事。从冯金林同学的回忆中得知,他也干过这种勾当,其实我与之相比只能是“小巫见大巫”而已。我总共夹带出来的不过两本而已,一本《卓亚和舒拉的故事》,另一本是《天职》。相比之下,后一本书对我的吸引力不大,主角是苏联教育工作者。


我的以上回忆起初是《石南旧事四十六》中的一小段,紧接着的是我与苏联小说《真正的人》一书的生动故事,此处恕不赘述。只是觉得其中这几段文字还值得复述一二:


寻寻觅觅一次次,期望失望一次次,每每想起,心中怅茫。怅茫之余,仍不失一种“缺憾之美感”,就如同看到断了臂的维娜斯塑像一样。尽管人们要为她做“断肢再植手术”之梦想一再地破灭,但你能不感佩这种良苦用心么?袖手旁观地讥嘲失败者,固然轻松得很,但我还是欣赏“只管耕耘,不问收获”的探求者。王国维就把辛稼轩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形容为追求学问的最高境界……按说,眼下写得精采的中外小说多得很,什么名人传、奇案录、富翁富婆成长史、剑胆琴心武侠书,等等,随处可见,满地皆是!我却无心多看一眼,也许你说我有些怪。不,应该说是“痴”,是“书痴”,有什么办法呢?我自己都讲不清一个所以然来。说恋旧也可以,但又不完全是。假如你去问一个人,为何对另一个在你看来平凡无奇的人情有独衷、矢志不渝,他或她也许不能只用“好看”二字说清一切吧。无论如何,至少我是不能一下子说清的。





扶青老师文中对管理图书的人以“缺少经费、封资修的书有毒”为由统统卖给废品收购站一段作了生动形象的描述,字里行间再现着他的痛心疾首,我对此感同身受。

上个月的11号,刘月红女士在群里发了张自己瞥见阳光之家养老院当废品处理的几大叠剪报资料,并问哪个群员感兴趣。唉,我虽然早就“脱掉了孔乙己的长衫”,但由于生性喜爱阅读,所以顿生好奇,赶在次日清晨骑车辗转登门,把重达二十公斤的剪报资料拖回家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捐赠者是年过九十五的王姓老者,其留言是这么写的:


为了不让这些藏品丢失,征得儿子同意,自愿捐赠给阳光老年公寓护理院,以了却我多年的心愿 。


呜呼,我禁不住要“阳光老年公寓护理院”说一声:你们把九旬老公费心费力收集珍藏的宝贵资料当作废品卖给收购站,于心何忍?



脱掉了孔乙己长衫”的王某人日前为配合维Wen而亮相于一家人情味十足的派出所——




此照曾在《石港旧话八十六》惊鸿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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