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裁决了吉利公司与威马公司之间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二审案件。判决威马公司停止侵犯吉利公司商业秘密,并赔偿吉利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再一次刷新了我国商业秘密侵权诉讼判赔数额纪录。
案件背景
案件当事人
权利人: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以下简称“吉利方”)
被控侵权人: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等主体(以下简称“威马方”)
案件所涉技术领域
新能源汽车的底盘技术
案件影响
该案因涉及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重要技术秘密,且赔偿金额高达6.4亿元人民币,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案件经过
吉利方主张其拥有“涉案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12套图纸及数模”的商业秘密,并指控威马方侵害了其商业秘密。威马方则辩称这些技术信息已经随着吉利方汽车的销售而被公开,属于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通过观察上市产品即可直接获得的技术信息,不具有非公知性。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观点
采用了相对传统的思路,认为汽车底盘的零部件与整体结构等技术方案可以通过观察上市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但针对零部件的尺寸名义值、尺寸公差、形位公差、技术要求、性能要求、材料牌号等技术信息,认为不是可以通过反向工程所获取的,因此具备非公知性;
对于数模(即3D模型),一审法院认为只需要通过专用工具对公开销售的实物产品进行扫描即可获得,因此不具备非公知性。
二审法院观点
从更加上位化的角度,概括出上述技术秘密本质上是一种将传统燃油车的底盘改造为新能源车底盘的整体性方案;
涉案的12套图纸及数模是该整体性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数模,二审法院认为吉利方请求保护的是数模承载的整体信息,而非一审法院所提炼的底盘结构、连接关系、基本尺寸等;
某些精确的尺寸与结构也只能从数模上才能测量出,在实物上未必能准确测量。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威马方侵害了吉利方的商业秘密,并判决威马方赔偿吉利方超过6.4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
案件启示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商业秘密作为企业无形资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性,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
完善保密措施
企业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确保商业秘密不被泄露。保密措施应涵盖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的存储、传输、使用等各个环节。
注重证据收集
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企业应注重保留和收集与商业秘密相关的各种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合理利用法律武器
当商业秘密受到侵犯时,企业应积极寻求法律救济,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吉利诉威马技术秘密侵权案对汽车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强化了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推动了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完善,还促进了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并提升了消费者的信任度。同时,该案件也为行业内的企业提供了重要的警示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