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NFT”、“数字藏品”、“元宇宙”的旗号开展非法金融活动存在炒作、洗钱、非法发行代币等风险隐患。
相关概念
NFT
即非同质化通证(NON-FUNGIBLETOKEN),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生成的数字权益凭证,具有唯一性、不可分割、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性。
数字藏品
是NFT的应用场景之一,指使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
元宇宙
本质上是对现实世界的虚拟化、数字化过程,它基于扩展现实技术为用户提供沉浸式体验,基于数字李生技术生成现实世界的镜像基于区块链技术搭建经济体系,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在经济系统、社交系统、身份系统上密切融合,并且允许每个用户进行内容生产和世界编辑。
相关风险案例
谨防利用NFT等新名词为
传统诈骗披上“新外衣
近来,数字藏品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真假难辨的“交流群”,有些以“进群交流最新市场资讯”为由头,四处发信息拉人进群,有些以“进群教你从小白入手赚大钱”“群里有内部消息,随随便便赚几千块”为诱饵,进行发展下线的诈骗传销活动。不法分子利用真实的或虚构的NFT相关项目,通过具有公开性、利诱性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和诈骗。
数字藏品被炒至天价后,
无人接手甚至血本无归
2022年5月开始,数字藏品交易平台IBOX藏品价格大幅下跌,跌幅一度超过50%直至暴雷,意味着消费者以几万元买进的数字藏品短短几天就缩水至几百元。TT数藏平台老板因挪用TT平台启动资金100万元进行IBOX投资持仓缩水至10万,投资失利使平台无法运营技术团队解散直至宣告倒闭。
利用虚假网站和链接
入侵用户钱包,窃取用户资产
非法分子以高额利息诱骗投资者将万元本金存入名为TP钱包(TOKENPOCKET) 的虚假网站账号中,后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诱使投资者点击诈骗链接获取投资者的钱包交易权限恶意转走投资者账户上的本金
私下交易,给钱不给“货”
多名消费者在有赞平台上购买数字藏品付款后店铺既不发货、也不退款,还出现平台与店铺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甚至有的消费者还被平台客服踢出了官方群。
相关监管要求
No.1
警惕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
2022年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 (下称“倡议”)。倡议提出,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不通过分割所有权或者批量创设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质化特征,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ICO)。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 (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不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作为NFT发行交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等。
No.2
防止利用数字藏品、元宇宙等
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银发〔2021〕237号) ,对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禁止在中国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禁止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虚拟货币相关金融服务。凡是打着NFT、数字藏品元宇宙等旗号,实质上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业务活动的行为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旦发现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防范建议
一是树立正确消费投资观念。倡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投资理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勿迷信所谓“高收益”“赚不赔”“高科技”等噱头,防范不法分子以NFT、数字藏品、元宇宙等名义炒作、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风险,谨慎投资,切实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二是不参与NFT相关代币发行和投机炒作活动。不购买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作为发行交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的NFT产品。自觉抵制NFT投机炒作行为,警惕和远离NFT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活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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