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买了8年彩票终于中得500万巨奖,彩票店老板当面将彩票扔进垃圾桶,事后竟悄悄兑奖,女子将彩票店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文化   2024-12-19 12:04   广西  

来源 | 志愿云综合整理


你听说过买彩票中了大奖,结果彩票被扔进垃圾桶的事吗?


这听起来简直是个“魔幻现实主义”的故事。


但在浙江,这样离奇的事情真实地发生了。


一位女士买了8年彩票,终于等来了500万的巨奖。


可让人“傻眼了”的是,彩票站老板竟然当着她的面把中奖彩票扔进了垃圾桶,还偷偷兑了奖。


这下可好,事情彻底“翻车”了。


这位女士一怒之下把彩票站老板告上了法庭。


那么,法院最后是怎么判的呢?


01

真实案件回顾


2009年3月1日,在浙江永嘉打工的广西女子杜飞(化名)按照平时习惯,来到朱佰伶所在体育彩票销售点买彩票。


她用自己丈夫和儿子的生日号码,买了三注(浙江6+1)号码的体育彩票。


由于工作忙,直到3月14日,杜飞才来到该彩票点查询自己的号码有没有中奖。


早知自己彩票点有人中了500万巨奖的店主朱佰伶查看了下,发现杜飞买的三注彩票中有一注正中巨奖500万。


他的心脏剧烈跳动,开始动起了歪脑筋。


他故作镇静地对杜飞说没有中奖,顺手将彩票扔在旁边的废彩票箱里。


杜飞以为自己和往常一样,没有中奖,便又买了上次同样的三注号码后离开了。


不料,第二天,杜飞自己查询到了昨天被朱佰伶扔掉的那张彩票有一注中了500万,就找朱论理。



在几次交涉无果后,杜飞认为自己被店主忽悠了,于是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迅速查实了这起诈骗案。


彩票店主朱佰伶坦白交代了自己骗取中奖彩票事实:


当杜飞拿着中奖彩票来查询的时候,朱佰伶发现该彩票中了500万,但此时杜飞自己却不知道。


面对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年收入20多万、自称“不差钱”的朱佰伶“果断”地说:“没有中奖”,便将彩票丢进废纸箱里。


待杜飞离开后,迅速将彩票拣回,并马上招来朋友蒋良道将彩票转移走,许诺以50万的酬劳让他出面帮忙领奖。


随即蒋良道与妻子去杭州领取400万奖金。


领了钱后,听闻杜飞已经报案,三人决定暂时先不分钱。


为了应付检查,三人订立攻守同盟:要是查起来就讲彩票是捡来的,真的不行就将钱还给体彩中心。


但为时已晚。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朱佰伶、蒋良道、杨海映的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包庇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02


法院是怎么判的呢?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佰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蒋某明知是赃款却继续保管,并虚构事实掩饰罪行,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属于情节严重;


杨某明知是犯罪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



法院最后判决:


朱佰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蒋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万元;


杨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三人所得赃款返还杜飞。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作为彩票销售点的经营者,必须诚实守信,尊重彩民的合法权益。


如果像朱老板这样违法违规,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对于彩民来说,中奖后一定要保管好彩票,最好第一时间去官方指定的地方兑奖,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在法律上,这个案子涉及了几个重要概念。


首先是物权,杜飞买下彩票后,就对这张彩票享有所有权。


其次是侵权责任,朱老板的行为侵犯了杜飞的财产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再者是合同关系,彩票站作为彩票发行机构的代理人,有义务按规定兑付奖金。


同时,这个案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诚信不仅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更是立身处世的根本。


面对金钱的诱惑,一时的贪念可能会让人铤而走险,但最终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


有人说:500万放在眼前,谁还在乎诚信?


可是,如果你是彩票站老板,你会怎么做呢?


是秉持职业操守,还是为眼前利益而放弃底线?


你对这个事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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