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案例丨民桥律师成功辩护某掩隐案获不起诉

学术   2024-04-29 17:11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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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罪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承办律师】王其森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办案经过】

当事人在网上找到一份对方称可以日赚几百元的兼职。按照对方的要求,委托人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帮助对方走账、过水,帮助对方购买游戏装备。此后有被害人报案称因刷单被诈骗,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

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后,委托人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遂委托王其森律师为其提供刑事辩护服务。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及时阅卷,先后两次均提交书面的无罪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以犯罪嫌疑人是否主观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其不起诉。









根据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由于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委托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其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虽然委托人未被起诉,但是仍然给我们每个人敲响警钟!据悉,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案件中掩隐案占比8%,与帮信案均位列第三;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中掩隐案占比7%,与诈骗案均位列第四。因此,不要出售、出租、出借“两卡”,远离帮信、掩隐、洗钱等跑分活动,拒绝沦为电诈“工具人”,禁止刷单,在交朋友、找兼职时要谨慎识别法律风险!





王其森,中共党员,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先后为济宁广播电视台普法栏目嘉宾律师,济宁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社会监督员,汶上县爱国拥军协会普法教育高级讲师,多家公司法律顾问,荣幸成为检察机关“益心为公”志愿者、中国红十字志愿者。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法务、建筑工程等领域。先后成功代理济宁某交通事故一人死亡案,在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接受车主委托,为其争取到无责。成功辩护两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为不起诉,成功辩护暂予监外执行、不构成恶势力、多个取保、不批捕、缓刑案。

供稿|王其森

编辑|张新宇

审核|苏远渠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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