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要来了!涉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

财富   2024-12-25 22:20   广东  

12月25日,金融监管总局就《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决定》)公开征求意见。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公司法在监事会设置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做好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与公司法的衔接,为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公司法提供具体遵循,金融监管总局研究梳理现行监管制度文件,对有关规章作出适应性修改,起草形成《决定》。


《决定》明确,金融监管总局将对《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部分规定进行修订。


具体来看,主要涉及两方面的修改:


一是修改《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监事会设置有关规定,明确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可不再设置监事会。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这一修改与公司法保持一致,机构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继续保留监事会履行职责或者由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内部监督的效率。


二是在《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新增规定,强化对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的管理,明确相关交易应由董事会审查批准。其中,对于交易金额较小的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可简化审议程序,由董事会统一作出决议。


对此,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称,现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将关联交易分为一般和重大关联交易两类,仅要求重大关联交易报董事会批准。公司法进一步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要求与之相关的所有关联交易均要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决定》根据公司法最新要求,对《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作相应修订,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关联方,与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的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批准。同时,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对于由金融机构提供的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交易金额较小的,可简化审议程序,由董事会统一作出决议。在落实公司法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相关要求在实践中的操作性。


对于简化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标准,参照现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决定》明确为“自然人单笔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下或与法人单笔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且交易后累计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满足上述标准的,可以由董事会对此类交易的管理统一作出决议,免予逐笔审议。


应当注意的是,本次《决定》对监事会设置条款的修订仅涉及信托公司相关规章,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的监事会设置,金融监管总局则在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予以明确。


责编:林根

校对:刘榕枝

百万用户都在看

突然,暴涨7300亿!


大变局!两大巨头,突然宣布!


利好来袭!上海,最新发布!


救市、救市!这国紧急出手!


A股重磅!3700亿巨头,最新出手!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55-83514034

邮箱:bwb@stcn.com

券商中国
券商中国提供从宏观经济到微观经济、从单家机构到金融行业、从全市场到单只产品或个股的最新最全资讯,覆盖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理财等全领域,追求快捷、准确、专业、独立、客观、有温度的报道。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