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01
被执行人:王天才
身份证号码:
51082419790623****
户籍地址:四川省苍溪县谢家巷2号附2号
未履行金额:25000元
悬赏金额:凡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及人身下落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举报人
悬赏期限:2024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3日,若本案于2025年12月3日前依法执行完毕结案,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失效
举报电话:18886680652、15082833354,李法官
本院地址:四川省苍溪县陵江镇北门沟路298号
02
被执行人:祖坤林
身份证号码:
51082419800927****
户籍地址:四川省苍溪县龙王镇清水村2组21号
未履行金额:40000元
悬赏金额:凡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及人身下落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奖励举报人
悬赏期限:2024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3日,若本案于2025年12月3日前依法执行完毕结案,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失效
举报电话:
18398363001,陈法官
本院地址:四川省苍溪县陵江镇北门沟路298号
03
被执行人:祖坤林
身份证号码:
51082419800927****
户籍地址:四川省苍溪县龙王镇清水村2组21号
未履行金额:70000元
悬赏金额:凡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及人身下落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奖励举报人
悬赏期限:2024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3日,若本案于2025年12月3日前依法执行完毕结案,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失效
举报电话:
18398363001,陈法官
本院地址:四川省苍溪县陵江镇北门沟路298号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者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关情况,本院将予以严格保密。
来源丨苍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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