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孩电梯里猥亵7岁女童,警方通报

时事   2024-11-04 18:26   上海  

据“乐平公安”公众号,11月4日,江西乐平警方发布警情通报,针对网传“一男子在电梯内长时间捂住一小女孩嘴巴”一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11月2日21时50分许,我局接到报警称一小女孩在电梯内被一男子猥亵。接警后,我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将刘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当日21时20分许,刘某某(男,14岁)乘坐电梯时对王某某(女,7岁)进行捂嘴并猥亵,在将王某某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我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据此前报道,4日,媒体联系上该视频发布者提供的业主群聊记录,小女孩仅7周岁,小女孩家属称,事发后自己报警,但是涉事男孩不到24个小时就被放出来,因为他14周岁未成年,不负刑事责任。
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女孩母亲,其告诉记者,他们与男孩并不认识,但男孩也是同小区住户。“女儿今年二年级,前一晚还做了噩梦,今天没去上学。”
女孩母亲回忆事发,当天女儿回家后大哭,说有人掐她脖子打她,随后调监控报警。“和对方家长见上了,但是态度不是很好,也没什么道歉,赔偿也没有。”
4日,据辖区警方工作人员透露,公安机关已对该事件进行处理,涉事男孩已受到处罚。目前双方家属未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

来源|观察者网



推荐阅读


观察者网
关注我们,一起观察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