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 “三支一扶”人员方案

职场   2024-12-09 18:30   贵州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考核及期满就业等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2024〕3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三支一扶”计划期满就业相关政策,为做好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聘用在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聘用办”),由“县聘用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聘用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然撤销。

二、聘用对象及原则

(一)聘用对象

聘用对象为2022年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贞丰县乡(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年度考核中获得1次及以上优秀档次的人员。聘用对象详见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基本原则。

三、聘用程序

按照发布方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四、体检

2022年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贞丰县乡(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年度考核中获得1次及以上优秀档次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县聘用办”牵头,涉及乡镇参与负责组织实施,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组织实施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工作于2024年12月12日开展,体检事宜详见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体检须知(附件2)。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聘用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自动放弃体检的人员应在通知体检前书面提交放弃体检承诺书,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县聘用办”牵头,涉及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党管人才,凡进必审”的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核情况,是否符合聘用条件的相关要求,并查阅档案确认是否符合聘用。

本次考察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考察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服务期间受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程序行文聘用,并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一)聘用人员在贞丰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三支一扶”服务期2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贞丰县(含参加县外考调、借调、借用、跟班学习等)和申请解除聘用合同(辞职),不得参加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若有违反,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二)不再约定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本次聘用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开展聘用,严禁擅自更改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聘用对象,无论进入到聘用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体检、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徇私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宜

(一)若对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有疑问的,须于2024年12月11日下午18:00前向“县聘用办”书面反映,逾期反映,不再受理。

(二)根据乡镇空编情况,本次聘用岗位具体为:者相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管理岗位)、长田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挽澜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连环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

(三)本次聘用不再组织聘用对象选择聘用单位,原则上聘用到原服务乡镇,拟聘用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和规定聘用备案。

(四)本《方案》解释权属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五)未尽事宜,由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6617160(贞丰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859-6610416(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附件:1.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体检须知

                                   



                                                 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

                                                 “三支一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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