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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推动加快健全及时发现、优先服务、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精准性、可及性,推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持续增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通知》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合理确定援助对象范围,畅通申请认定渠道,动态掌握帮扶需求,加强分类精准帮扶,做好跟踪服务管理,挖掘创造适合大龄人员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
落实“两优惠、三补贴”政策。对企业吸纳援助对象就业的、援助对象自主创业的,落实税收减免优惠和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对援助对象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对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同时做好与社会救助政策衔接。
压实就业援助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加强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全媒体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责编:牛迪凡 校对:张翠萍 审核:翟步庭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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