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
文明出行 平安到家
“酒后不开车”
道理虽简单
但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
这种心理要不得!
对于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坚决零容忍
现曝光近期查获的
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2024年9月27日22 时许,刘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肃州区总寨镇店闸村4组路段处与他人发生纠纷,被总寨派出所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 170mg/ 100ml,后经甘肃科证司法鉴定所对犯罪嫌疑人刘某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进行检验鉴定,鉴定意见为167mg/ 100ml,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年10月1日21时许,王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肃州区玉泉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百合园南门路段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 117mg/ 100ml。后经甘肃科证司法鉴定所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进行检验鉴定,鉴定意见为98mg/100ml,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年10月2日22时许,焦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肃州区正大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瓜州路进敦煌路北38米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58mg/100ml。后经甘肃科证司法鉴定所对犯罪嫌疑人焦某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进行检验鉴定,鉴定意见为 149mg/100m,焦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年10月2日22时许,柴某林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沿肃州区富强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祁连路出春光路西159米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81mg/100ml。柴某林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年10月3日2时许,周某星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肃州区南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博爱医院门前路段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07mg/100ml。后经甘肃科证司法鉴定所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星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进行检验鉴定,鉴定意见为 151mg/100ml,犯罪嫌疑人周某星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作为机动车驾驶人
你需要知道
酒后驾驶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酒驾的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肃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不仅仅是一句口号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
“酒后驾驶”这条红线
一次也不能触碰!
来源肃州公安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