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审核(上传面试审核材料)
上传面试审核材料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7:00。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系统平台(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fsjs)提交“面试审核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请考生于11月11日-12日留意网上审核结果反馈。
线上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线上审核需提交的证明上传材料必须为扫描件,不得拍照上传):
1.高明区户籍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2)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3)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的封面页、信息页、当年注册信息页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1。
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2)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3)毕业证书。
3.在高明区内就读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2)学生证的封面和内页信息(需有学生证的封面页、信息页、当年注册信息页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1)。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反面;(2)毕业(学位)证书。
经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规定时间内未经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