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的公示
根据《青海省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青人社厅【2022】11号文件规定,青海华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兴海县唐乃亥乡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2日完工,该企业承诺对应的工程项目完工后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向我局申请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现将该工程项目完工并无拖欠工资承诺书予以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兴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4日至12月14日 (共30天)
二、联系方式
兴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974-8582938
附:1.建设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2.施工总包单位承诺书
3.施工单位发放工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