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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按照沧州市委部署,沧州市委第三提级巡察组即日起对河间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河间市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时间45天左右。现将有关信访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受理对象。河间市纪委监委机关、河间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人员。
二、受理信访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问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关于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三、信访反映渠道。设值班电话:15031719176(8:30至12:00、13:30至17:30,可收短信)、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421号邮政信箱(邮编:062450)、电子邮箱:cfz9743x1@sina.com、专用二维码,在河间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办公楼前分别设联系信箱。受理信访截止到2024年12月22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沧州市委提级巡察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子邮箱awd1983ms@sina.com。
沧州市委第三提级巡察组
2024年11月11日
■编 审 | 叶 娟 ■监 制 | 李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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