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国华投资国华(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沧源县班列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勐省农场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该项目分为2个标段,
其中标段1:199.51MWp/164.8MWac,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1.58元/瓦位列第一候选人,该价格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GIS、SVG。
标段2:63.367MWp/48MWac,江苏江南电力有限公司以1.7元/瓦位列第一候选人,该价格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GIS、SVG。
招标人及项目单位为:国华(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标段一:沧源县班列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位于临沧市沧源县勐来乡,场址地理坐标介于北纬 23°18"23"~23°23"23",东经 99°12"52"~99°18"05"之间,海拔高程在 1600m~2100m 之间;场址距离沧源县城直线距离约 25km。沧源县班列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规划总装机容量199.51MWp/164.8MWac,项目为山地光伏项目,所用土地为茶园。场区以山地为主,地形较大,海拔高度1600~2100m之间,规划场址占地面积约3673.6亩。本项目组件全部选用610Wp及以上单晶双面组件,组件支架选用固定支架,逆变器采用320kW组串式逆变器。本项目通过1台 1.0MVA 的箱式变压器、3台1.3MVA的箱式变压器、3台2.0MVA的箱式变压器、28台2.9MVA的箱式变压器和23台3.2MVA 的箱式变压器就地升压至35kV,采用7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新建的220kV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同期建设的勐省农场光伏项目220kV 勐省升压站,新建线路长度约为18.8km,在勐省升压站新建1个出线间隔及相关配套设备。
标段二:勐省农场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勐省镇。场址区距离沧源县县城直线距离约24km。本项目装机容量为63.367MWp/48MWac,规划场址占地面积约1132.4亩,土地类型为茶园。场址区中心坐标为东经99.430258566,北纬23.317781162。本项目组件全部选用610Wp及以上单晶双面组件,组件支架选用固定支架,逆变器采用320kW 组串式逆变器。本项目通过10台3.2MVA的箱式变压器、1台2.6MVA的箱式变压器和7台2.0MVA的箱式变压器就地升压至35kV,采用2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新建的220kV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拟建的220kV佤山变,新建线路长度约为1.8km。
招标范围:
国华(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沧源县班列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勐省农场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竣工图设计、技术规范书编制、地质勘测设计(含测量、各项专题、试桩、检测及相应审查),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升压站(含一次调频系统和生产管理系统 (OMS)系统)、道路及围栏(围栏外须设置防火隔离带)施工、送出线路及对端站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手续办理、永久用地征用及相关费用)等工程,本项目所需所有设备采购,项目地生态植被恢复以及其他服务,各种保险、土地、林业、并网等合规手续办理,与政府、南方电网、土地、林业、村民等的相关协调,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健康、消防、节能、性能试验、隐裂检测、沉降观测、各种检查验收、试运行、移交、人员培训、达标投产、质保期服务及配合竣工结算初审及终审等全部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一)工程设计:除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外的满足本项目的升压站、光伏场区、送出线路、集电线路等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500地形图测量、地勘、水文、微观选址、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及图纸审查、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投标单位需组织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图需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投标单位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投标人需结合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光伏电站建设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并满足要求。
一、设备材料采购: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提供满足本项目装机容量的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除甲供设备以外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内配电装置、预制舱、升压站二次电缆、送出线路设备材料及对端站工程设备材料、光伏组件直流电缆、集电线路全部设备材料(含塔材、金具、导线、绝缘子、附件、光缆等),电气二次设备(含综合自动化、涉网设备、通信设备、远动系统、安防监控设备等)、材料(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路由器、纵向加密装置等)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全部软硬件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消防、安防设施。由投标人从招标人推荐名单中由投标人采购,计入投标总价。设备采购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书和推荐名单中采购。所有设备需满足招标文件智慧电站场技术要求的各类设备及服务。具体要求按设计院技术规范书执行。投标人采购的设备须保证满足当地电网接入的要求。
2.甲供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GIS、SVG,甲供设备不计入合同总价中。
3.乙供设备:除甲供设备以外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开关柜、电力电缆、220kV升压站内配电装置、预制舱、升压站二次电缆、35kV集电线路全部设备材料(含塔材、金具、导线、绝缘子、附件、光缆等),电气二次设备(含综合自动化、涉网设备、通信设备、远动系统、安防监控设备等)、材料(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路由器、纵向加密装置等)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全部软硬件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消防、安防设施。由投标人从招标人推荐名单中采购,计入投标总价。设备采购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书和推荐名单采购。
4.包括上述设备的排产、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同样委托由承包人进行排产、催货、接货、保管、倒运等全过程管控),承包人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费用。
5.招标人安排组件、箱变、逆变器、升压站主变、升压站GIS、SVG、35kV高压开关柜的监造,招标人的监造不免除投标人对所购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投标人安排除上述设备外的设备监造及检验。出于对采购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招标范围的所有设备进行甲控。
6.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甲供设备及所有一、二次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管、二次倒运均由投标人承担。
7.设备采购推荐名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设备采购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总包单位方可进行招标采购及施工。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8.投标人要考虑国家及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及前后,重大设备制作及运输,投标人要按照招标人整体工期要求大件设备交通运输的提前量。
9.以上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技术服务、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二.工程施工: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水保、环保、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健康等“三同时”等相关工作,项目施工制度及要求符合招标人相关工作要求,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工程:包含场地内平整及土石方工程、支架基础工程、支架安装工程、箱变逆变基础工程、水保绿化工程、场区围栏工程、大门工程、给排水工程、电缆沟道工程、线路基础、升压站内建筑物土建施工及装修、附属设施工程、接入站内改造、一次二次各种设备基础、送出线路及对端站等全部建筑及施工辅助工程相关工作。
2.电气安装工程: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包括组件安装工程、逆变器安装工程、箱变安装工程、电缆工程、接地系统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集电线路工程、综自自动化系统、保护系统、计量系统、通信系统工程、调度数据网、远动系统、二次安防设备安装调试、变电站电气改造工程、电网接入变电站改造工程、招标人集控中心及本项目接入集控中心接入安装工程(包含消防系统接入集控)、监控后台监控系统、所有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电能质量检测、设备交接试验及验收试验、所有工程设备、设施、环境标识牌、安全标识牌的制作、安装等相关工作、送出线路及对侧工程、所有设备标识牌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3.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
4.移交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保修工作。
5.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按期完成整理归档和移交。
6.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7.工程项目需参照公司《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风电场安全文明施工手册》、《光伏发电项目质量管控技术要求》、光伏电站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规程、 上级公司光伏发电站项目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本公司及上级公司关于承包商管理等相关文件,施工期国家新出政策或国标,按照最新标准执行,满足上述的文件的相关要求,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四、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满足项目开工的相关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勐省农场光伏发电项目林地手续办理并取得相关批复、班列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水保手续办理并取得相关批复、现场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集电线路和通信线路路径手续办理,公路开口及穿越手续办理,电力和通信线路跨越手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手续办理;接入变电站的手续办理;电网公司手续;入场流程及施工各项手续办理;等保测评及备案;并网后5个工作日内取得电网公司的并网通知书等项目所需的相关手续。
2.环境保护施工,相关报告编制,评审验收;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和评审验收;消防设计备案、施工、验收;安全文明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专篇设计、实施、评审验收;档案移交及专项验收手续;使用林地相关手续办理,升压站电磁辐射、土地复垦施工,评审验收;工程质量监督;电网公司申请、审图、验收等所有手续办理;与电网及有关公司的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协调;通过并网验收的保护定值计算、保护定值单审批等;二次安防和等保测评、备案手续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取得批复文件,项目合规手续办理及并网手续办理,并取得批复文件。
3.承担现场施工所有民事、地方协调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4.承担上述各项手续办理(含临时用地相关费用、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会议费等)、验收、民事关系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集电线路及送出线路土地租赁费用、土地复垦保证金、使用林地草地补偿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期内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含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查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工期延误、刑事、行政处罚及罚款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5.招标人负责班列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勐省农场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永久征地、光伏场区长期租地的合同签订及费用,投标人承担勐省项目进场施工前升压站及光伏场区征租地范围内的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招标人承担班列项目进场施工前升压站及光伏场区征租地范围内的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投标人承担班列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勐省农场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期间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施工期间对茶树、杆塔、绿化树木、灌木、植被移植费等的赔偿)。
投标人按照环保、水保批复方案的要求,负责对施工过程中造成所有的水土流失或植被破坏等环境影响的修复工作,并完成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并满足环保、水保验收要求,落实好环保水保三同时工作,所需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注:①设备推荐采购名单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附件1;升压站内建筑物(综合楼、附属用房及生产楼)建筑室内装修要求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附件2;升压站内建筑物平面布置图要求见可研报告升压站布置图(如有调整需经招标人同意)。
说明:本工程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在内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对此投标人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行约定外)。本项目设计及施工阶段须满足政府防恐要求,按照规定设置相关防恐设备、设施,且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计划工期(标段一、标段二相同):计划开工时间: 2024年12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 2025年6月30日。
里程碑节点:
1)2024年12月31日前,首个光伏发电单元基础开始施工;
2)2025年4月30日前,首个光伏发电单元开始安装;
3)2025年6月30日前,升压站综合楼结构封顶;
4)2025年8月30日前,主要设备到货完成;
5)2025年10月5日前,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6)2025年10月15日前,场内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具备带电条件;
7)2025年10月20日前,升压站反送电;
8)2025年10月30日前,首个光伏发电单元并网发电(或具备发电条件);
9)2025年11月15日前,全部光伏发电单元并网发电(或具备发电条件)。(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发包人有权对工期里程碑节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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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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