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从“头”做起——今天你戴头盔了吗?

政务   2024-11-13 10:16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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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FFIC SAFETY






骑上我心爱的小电驴,它永远不会堵车。电动车因其灵活方便,备受人们的喜爱,成为了很多人主要出行工具,然而社会各方一直在强调戴头盔的重要性,很多人依然没有佩戴头盔的意识,不佩戴头盔造成惨剧的真实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案情简介


近期,永宁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机动车驾驶人张三(化名)驾驶小型轿车,在限速50km/h 的道路上由西向东以时速60km/h行驶至十字路口处,与由北向南右转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行电动车的李四(化名)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李四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后经司法鉴定中心认定,李四系生前机动车肇事致颅脑损伤死亡。



科普一下



公安部门统计显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都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研究结果表明,当事故发生发生时,佩戴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作用。世界卫生组织曾发表公报,骑乘摩托车等两轮交通工具时佩戴头盔,可使受伤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安全保障。



法官提醒



进入冬季昼夜温差大、天气多变、道路情况复杂,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务必在骑行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以我院2023年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样本为例,全年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机动车与电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占比49%,是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最主要类型之一。机动车与电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结果的有12件,其中4件未佩戴头盔,根据相关调查结论,不佩戴头盔成为此类案件造成死亡结果的重要“元凶”。

所以骑摩托车、电动车以及乘坐摩托车、电动车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从“头”做起,佩戴安全头盔,平安幸福常在。





END






来源:永宁县人民法院

银川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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