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唤醒“内驱力”

政务   2024-11-09 11:12   湖北  


△ 2024年11月09日 《中国妇女报》

第03版:两纲之窗


湖北省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做好未检工作

唤醒“内驱力”

助涉罪未成年人“自推”式成长


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依法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注重精准帮教,强化普法教育,充分彰显了未检工作的力度与温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宽严相济

109名涉罪未成年人圆了大学梦




今年8月,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新岸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社工,对处于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的未成年帮教对象小柯(化名)进行例行家访时,得到了一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小柯在考察期间表现优异,成功考上了心仪的大学,这一喜讯让来访的检察官们倍感欣慰。


2023年年初,小柯为了帮朋友出头,参与打架斗殴,最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中,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调查发现,小柯系初犯、偶犯,且案发时是未成年人,马上要参加高考,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已对被害人作出赔偿且取得谅解。综合社会调查结果,阳新县检察院认为小柯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及要求,决定对小柯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监督考验期为一年。


结合社会调查掌握的情况,检察官对小柯的犯罪原因、心理状况乃至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为其制定个性化的帮教计划,并向小柯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对其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多方努力,小柯的规则意识逐渐建立并得到强化,家庭亲子关系更加融洽,学习态度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今年6月,小柯不仅通过自身努力考上了理想大学,还在假期做起了兼职,回报父母的付出。


“在依法惩戒的同时也要注重教育转化,融合心理疏导和正面引导。”在湖北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看来,唤醒涉罪未成年人的“内驱力”,是帮助他们实现“自推”式向上成长的重要手段。


据介绍,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湖北检察机关贯彻“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精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未检部门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扎实做好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后半篇文章”,防止“一放了之”。数据显示,今年,湖北省检察机关对619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绝大多数都迷途知返,走上正道,其中109名涉罪未成年人还圆了大学梦。


公益诉讼

从个案办理到全面守护




近期,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恩施市检察院检察官发现涉案的多名未成年人存在文身情况。随后,未检办案组以该案为契机,对近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梳理,发现近30%的涉案未成年人身上均有不同程度的文身。


“文身出现低龄化现象,不仅直接侵害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长远来看还会对未成年人就业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该院对全市20余家文身店进行调查摸排,发现部分文身店及美容机构存在文身色料过期、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工商信息登记不完整等问题。随后,该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单位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对使用过期文身色料的店铺罚款处罚,对12家医疗美容机构、422所生活美容机构是否未经许可违法去除文身开展重点排查,清除违法医疗广告11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4份。


“未成年人成长路上遇到的风险太多了。”恩施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检察机关不能就案办案,还得关注到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据悉,该院针对酒吧、网吧、电竞酒店等新兴业态场所管理等问题,已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并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据了解,为实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司法保护,湖北多地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同步审查涉案未成年人公共利益是否遭受损害,全力消除滋生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不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仅2023年就办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27件。


帮教预防

凝聚“家校社”合力




日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阳光成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引入司法社工,针对性开展“突破自我,遇见更好的自己”主题帮教活动,4名未成年人在检察官和司法社工的带领下,走上街头慰问环卫工人。


“奶奶,您打扫卫生辛苦啦!给您送一瓶水,希望您身体健康!”身穿印有“阳光成长”字样的志愿者马甲,少年们为正在扫地的环卫工人送上了饮用水和真挚的祝福。在小组组长的带领下,大家从一开始的局促不安逐渐变得勇敢,迅速适应了环境,很快完成了任务。


此次帮教活动是新洲区检察院引入司法社工开展的第一期“历奇辅导”。所谓“历奇辅导”,是指通过将服务对象放在一个新奇的环境中,让他们用互相合作的方式解决问题,让服务对象得到成就感,提升其自我价值感和自我效能感,帮助服务对象积极、正向地面对生活。


“司法社工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社会资源,恰好衔接配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 据介绍,为开展精准帮教,湖北省多地检察机关均进行了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未检工作的探索,这些司法社工从个体层面、家庭层面、朋辈群体层面、学校层面等不同维度,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综合评估,并出具社会调查报告,辅助检察官更加精准地引导当事人提升思想认识,改善行为模式,制定人生规划,增强目标意识。今年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共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案件401件,帮助443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为更有效地拓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湖北省检察机关还注重与学校、家庭携手,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讲。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成立了“心尖上的检察·小雪姐姐”法治宣讲团,采取菜单式选学方式开展巡讲160场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09人次。省女检察官协会联合省妇联等部门,推出了“心尖上的检察”普法微课堂,聚焦“网络直播打赏”“隔空猥亵”等热点问题,以“线上+线下”“讲述+动漫”相结合的新颖模式进行法治宣讲,目前,这一微课堂已被纳入湖北省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内容,总观看量超过千万。同时,在省女检察官协会的组织下,全省女检察人员还充分发挥女性的亲和力优势,深度参与校园普法工作,全省共有500余名女检察官担任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定期为师生举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讲座,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来源丨中国妇女报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丨 姚鹏

编辑丨韦哲

审核丨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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