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迎来大整治!“三位一体”保护,农民5类耕地将有大变动

科技   2024-11-18 07:10   福建  

近些年国家一直在加大对农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其中对农村土地进行优化调整是耕地保护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大田并小田”概念,指出: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农地细碎化问题‌,旨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效益,适应农业机械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的需要‌。目前全国各地正在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向第三轮土地承包过渡为契机,积极探索农田集中连片治理工作。


今年8月份我国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推动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规范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此举正式吹响了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的号角,标志着农村土地将迎来大整治,将会有大变动。

那么,农村土地整治将有哪些与咱们农民息息相关的大变动呢?这些变动将对咱们老百姓的农业生产产生哪些影响呢?咱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意见指出,在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的前提下,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求,统筹实施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质量提升和生态化改造。明确以下5类土地将进行布局优化调整:

1.农田下山


意见明确:将山上耕地逐步调整到山下

咱们都知道山上耕地受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土壤及水分等条件限制,不符合农业生产规律,并不是理想的粮食生产所用的耕地。

很多地方之所以出现“农田上山”,就是为了置换出山下更多可以开发所用的土地。这种本末倒置不负责任的土地利用严重破坏了耕地保护的大战略。

要知道农业生产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耕地保护是又农业生产的基础,不惜破坏农业生产基础去发展经济,这不就是本末倒置吗?国家及时出手来纠正止偏理所应当。

2.果木上山


将山上耕地逐步调整到山下,那腾退出来的山上土地可不能闲着,这也是非常宝贵的农村土地资源。那山上的土地适合作何用途呢?该意见也给出了答案:果树苗木逐步上山上坡这样安排农业生产,使得山上和山下的土地都能得到合理的利用。

3.农田出滩


意见的原话是:将河道湖泊内的不稳定利用耕地逐步调出

这也同“农田上山”一个道理,将不适合农业生产的耕地通过补划,调出河道湖泊滩涂地,实现耕地的优化调整。

也就是说,这几年国家要加大对农村耕地的优化布局力度,咱们农民不适合粮食生产的山坡地、滩涂地将逐步腾退补划到优质农田进行集中连片优化,以实现耕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化生产。而腾退出来的山坡地将根据农业生产规律,逐步恢复果树苗木的生产,真正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

4.零碎农田“小并大”



该意见还明确指出将对于那些布局零星、破碎、散乱和配套设施不完善、不便耕种的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将坚持“总体稳定、微调优化”的原则进行优化调整,但是避免一些地方钻该政策的空子,对调整的规模作出了要求,明确原则上不得超过所涉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的5%。

零碎农田“小并大”集中连片整治,可以使得农田得以集中集约化利用,可以进一步提升农田的质量,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农田机械化、规模化经营都具有很重要的积极意义。

5.开发边界内农田有特别要求


对于城镇开发边界围合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为了避免行“城市建设”之实,该意见也做出了明确特别安排:

城镇开发边界围合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应予以保留;

对于该范围内那些零星破碎、不便耕种,确需进行集中连片整治的永久基本农田,将优先在城镇开发边界围合范围内补划调整,需要经过省里踏勘论证通过后才可进行调出。确实需要调出城镇开发边界围合范围的调整,该意见作出了更为严格的实施要求:

应当确保城镇开发边界规模和扩展倍数不扩大。坚持“先补后调”“可实测、可追溯”原则,做好新增耕地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分年度核算,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及质量要求。

开发边界内的农田也是我国耕地里很重要的一部分,由于其地理位置和功能的特殊性,更需要重视对它们的保护,一方面去优化布局,提高土地质量;另一方面要防止被偷梁换柱去搞开发。因此咱们农民朋友们在城镇开发界内的土地也将面临国家的优化布局调整,可能是“小并大”,也有可能被置换出去,而被置换出耕地的土地,咱们或许会遇到征收开发,获得不错的征地补偿。


国家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对耕地的集中连片整治,是对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措施,咱们农民的耕地利用布局也将产生较大的改变。咱们种地老百姓要明白并抓住国家土地集中连片整理的政策,让咱们手中的土地发挥出更大的农业生产价值,往小了说这能够提高咱们的农业生产效益,往大了说可以提高耕地利用效率,增加我国农业生产的竞争力。


小伟在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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