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作出裁定,核准犯罪嫌疑人周某死刑并立即执行[1]。
一年前,在长春一条夜市小吃街上,小娄被从天而降的砖块砸中额部,造成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
这是周某从32楼窗户和楼顶天台扔下的八块砖头之一。而在这之前,他还向闹市区抛掷了两桶5升的桶装水,以及三罐未开封的可乐[1]。
(图/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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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36份刑事判决书中,犯罪主体的性别差异也十分明显,男性占比为88%,远高于女性[8] 。
事实上,造成伤害的严重与否,和被扔下去的东西是什么脱不开关系。
华东政法大学的研究者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195份有关高空抛物的文书中提到的物品种类,认为应该根据致害性将其分为三种类型[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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