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法治政府建设“金字招牌” 织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的“牟定样本”

政务   2024-11-21 20:02   云南  

2021年10月,牟定县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地区,这是继2020年成功创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后的又一殊荣。此后,牟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试点工作作为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金字招牌”的重要抓手,厘清“三张清单”、完善“三个机制”、建强“三支队伍”,构建了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县、乡(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333”模式,打造了“牟定样本”,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


厘清“三张清单”  明晰“监督什么”


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厘清行政执法清单是重点。牟定县重点厘清了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项清单,明晰了“监督什么”的问题。牟定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证件清理,对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予以清理和注销,今年审核确认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47家。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办案人员能力和素质,牟定县科学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计划,行政执法持证率明显提升。

其中,乡(镇)持证人数由2022年的57人增至今年的454人。深入推进乡(镇)“一张清单明权责、一颗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体协同强治理”的“四个一”改革,定期开展赋权后评估,实行动态调整,厘清乡(镇)执法事项,解决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就如何厘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项清单的问题,制定出台《牟定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法(试行)》,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和执法单位法制机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编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项清单,让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限和监督内容更加明确、具体。


健全“三个机制”破解“怎么监督”


“紧扣要点督大事、聚焦重点督要事、关注民生督实事”。2023年以来,全县先后组织开展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等专项督察,督促各相关单位整改到位,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牟定县落地落实。

牟定县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牟定县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问题线索移送办法(试行)》《牟定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试行)》《牟定县行政审批与监管执法衔接办法(试行)》《牟定县乡(镇)与县级部门案件移送和协调协作工作办法(试行)》《牟定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试行)》等机制制度,靶向解决行政执法事项把握不清、执法监管缺位越位和部门之间、乡(镇)与县级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工作脱节等突出问题。出台《牟定县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成效评估办法》《牟定县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等文件,强化行政执法持证率、行政执法案卷合格率、行政机关败诉率等“18个率”硬性指标考评,并纳入全县法治建设成效考核重要内容。加快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业务、队伍、保障、培训等规范化建设,制定《牟定县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将蟠猫乡作为全县改革试点,力争乡(镇)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并有效实施。

制定《牟定县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年度计划》,编印发放《牟定县行政执法和协调监督工作手册》《牟定县行政执法和协调监督文书范本》,统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多种行政执法流程、受理审批、线索移送、集体讨论、监督决定等行政执法和协调监督文书样式,采用集中培训、学习观摩、案卷评查、案例警示等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督察员、社会监督员能力提升行动,在全省率先推行“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实践运用,有效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基准等落地落实。

建立“线索分析——问题核实——问题监督——问题整改——整改反馈”执法监督五步走工作流程,实现执法情况及时掌握、执法问题及时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整改的工作闭环,对执法规范化程度不高等“一般性问题”,向被监督单位发出《工作提醒函》,实现问题“点对点”整改;对执法领域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印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要求限期纠正;对明显违法或者不当的“个性问题”,依法作出《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并建立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案卷评查法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建强“三支队伍”聚力“谁来监督”

邀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对重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监督,重点落实“企业安静期”“综合查一次”“柔性执法”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建强专门监督队伍、建立法治专家队伍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队伍,加大对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监督。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配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2名。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设立或者确定法制机构,明确基层司法所协同平安法治办公室开展乡(镇)执法监督职责,配备专兼结合的法治督察人员64名,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名录库。

在全县建立法治专家队伍,由有关单位推荐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进入法治专家库,遴选聘请法治专家52名,协助解决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或者复杂、疑难执法事项,积极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等活动,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有效落实。制定出台《牟定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和市场主体经营者、行业协会负责人等知名人士中选聘18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统一由牟定县人民政府颁发聘书和工作证,建立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征集与反馈机制及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列席会议制度、参与督察检查等制度,延伸监督触角,广泛汲取群众监督的智慧和力量,提升监督效果。





文章来源丨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审核丨刘纯 安浩莹 李欣彤
编辑丨谢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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