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义马市把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深化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坚持责任落实、整改协同、专项治理一体推进,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高点布局“紧”责任链条。该市市委始终把抓好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书记专题会在听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综合汇报的同时,同步听取2个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和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情况汇报。一级抓一级、把分级负责要求落到实处,先后出台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县级领导干部领办督办分管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办法、健全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等系列制度文件,层层压实县级领导指导督促责任、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巡察机构统筹督促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监督责任。
高效协同“促”整改合力。该市进一步规范了集中审核、联合督查和日常监督等多项整改工作机制,形成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相互借力、相互助力”的三方“联督”格局。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巡察整改监督牵头作用。构建“室组地”“室组巡”联动机制,将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季度、年度述职评议重要内容,不断深化“四项监督”贯通融合。牵头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对被巡察党组织制定的整改方案进行“三方会审”,对整改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对整改效果进行综合评估,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二是组织部门健全整改监督工作机制。建立组工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分工体系,通过审核整改方案、列席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评估整改落实情况等方式,促进巡察整改走深走实。三是巡察机构细化统筹督促工作。在每轮反馈同时发送《巡察整改工作提醒函》,明确巡察整改的责任要求、时间节点、整改任务,集中整改期结束进行详细数据分析,助推巡察整改不断做实做细。自多方协同推动巡察整改以来,已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对29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方案进行书面或会议形式的联合会审,开展专项检查、联合督查5次,并对7个街道和35个被巡察社区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质效评估,真正实现了三个部门相互配合、同向发力。
高位谋划“推”标本兼治。按照解决具体问题与治理普遍性问题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既要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也要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自2023年11月将58项共性问题移送6家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以来,先后3次梳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不仅包括资产管理、资金运行、项目运转等关键环节,又涵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突出问题,还覆盖了社区道路出行、水电气、公厕改造等民生领域痛点堵点。该市坚持靶向攻坚、分类施治,以集中整治的形式,推动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治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落实,组织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未巡先改、对照整改,逐步推进共性问题整改常态化,不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将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一体推进,彰显巡察实效。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