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敬满,1969年出生,居住在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1986年初中毕业后他开始混迹社会。谢敬满回到彰武县后,当地人认为,谢敬满造成“一死三伤”的大案居然在短短两年就被释放,他背后一定有着极大的靠山,从此以后更是没人敢惹,他的恶名也达到了顶点,当地人称“满县长”,他的“满达实业有限公司”被称为“满家大院”。对于谢敬满团伙的种种罪行,2009年10月23日,辽宁省公安厅成立了“10.23”专案组。2011年11月到2012年2月,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分批次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由于案件重大复杂,谢敬满一人就涉嫌16个罪名,其他人员也大都一人数罪,遇到法律适用发生分歧,难以形成共识的情况,就要进行协调,这些都导致案件审理时间冗长。2012年7月,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宣判。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对谢敬满判处死刑。宣判之后,谢敬满等提起上诉,案件又出现超期羁押的情况。直到2015年10月,谢敬满二审被判处死刑,目前处于死刑复核阶段。点击解锁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