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正式进入森林防火期
秋冬季草木干燥
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以下是罗悃镇近年来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通过以案示警,以案释法
希望广大群众
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坚决杜绝违规野外用火
案例一
2022年12月15日10时,苏某某与其堂弟苏某某、朋友梁某某三人驾车到罗悃镇布沙村里海组附近的山上寻找野生蜂蜜进行贩卖,苏某某在用香烟熏蜜蜂时不慎将烟灰掉落到蜜蜂窝外面的杂草内,从而引发山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某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过失导致山林起火,侵犯了公共安全及他人的财产安全,其行为构成失火罪,依法判处苏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按照该案件生态补植复绿方案进行补植复绿。
案例二
2023年1月16日中午,陆某在罗悃镇河西村路边(小地名:啊霸)因抽烟时乱扔烟头引燃路边杂草,河西村护林员在巡山时及时发现并果断扑灭。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对陆某处以3000元人民币罚款,并给予警告。
案例三
2024年2月19日,罗悃镇冗响村山林发生火灾,在相关部门及附近村民的奋力扑救下,山火得以扑灭。经查,当日陈某某及其妻子到田里清除杂草准备春耕,陈某某负责点火,其妻子负责看火,由于风力较大,火借风势快速引燃至田边的草木,夫妻二人虽用树叶灭火,可是无济于事,火越烧越大,陈某某夫妻二人害怕被抓就回家休息直至派出所民警找上门,他们深知后悔已晚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过失导致山林起火,侵犯了公共安全及他人的财产安全,其行为构成失火罪,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案例四
2024年2月19日13时许,罗悃镇布乃村山林发生火灾,在相关部门的奋力扑救下,山火于2月20日被全部扑灭。经查,当日罗某某携带香蜡纸烛到山上祭祀,燃烧的纸钱引燃了周边树木造成山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某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过失导致山林起火,侵犯了公共安全及他人的财产安全,其行为构成失火罪,依法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案例五
2023年3月5日14点,杨某某与其女婿肖某某在罗悃镇河西村洞上组违规野外用火,河西村村民委员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500元人民币罚款。
案例六
2024年3月29日,冗响村群众罗某某在自家承包地上焚烧杂草被值守护林员发现,冗响村村民委员会对野外违规用火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400元人民币罚款。
案例七
2024年4月1日16点30分许,接到群众举报,干村村玉里群众王某某在自家田地焚烧杂草,罗悃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火灾扑救工作。干村村村民委员会对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3000元人民币罚款。
案例八
2024年3月24日12时许,罗悃镇森林防火督查员在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巡护工作时,发现布沙村弄麻组一山坡发生山火,后经组织多方力量奋力扑救,山火于3月25日上午被全部扑灭。据调查,此山火系群众罗某某野外违规用火引发,因罗某某为重点人员,布沙村村民委员会对其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3000元人民币罚款。
案例九
2024年3月25日11点40分许,群众刘某贵、刘某计、杨某甸到平榜村晚里组看土地,三人在此抽烟结束后驾车离开。随后,被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引发草丛燃烧,由于风势较大,导致森林山火发生。平榜村村民委员会对其三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共计8000元人民币罚款。
案例十
2024年3月5日16时许,罗悃镇平榜村群众蒙某某在平榜村晚里组违规野外施工电焊作业,因当时天干物燥,掉落的火花引发了山火。平榜村村民委员会对蒙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2000元人民币罚款。
案例就在身边
警示就在眼前
请广大群众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违规野外用火
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造成森林火灾
涉嫌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罗悃镇人民政府
编辑|郭其明
一审|李 璨 朱柳柳
二审|班方智
三审|黄保良
监制|杨光权
投稿邮箱:ldrmtxmt@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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