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复课工作的通知
经我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气象局及教育局三方研判做出如下复课决定:
1. 11月5日(星期二)上午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复课。
2. 各校(园)要根据辖区内各村、居的通行条件,充分研判,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学生返校。达不到复课条件的学校,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备,暂缓复课。
3. 各校(园)要联系属地政府及学生家长,研判学生上学途中如有积水、涵洞垮塌、水漫桥、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路段及自然灾害情况发生,达不到通行条件的,由家长向学校请假,暂缓返校,学校不得强制学生返校。对于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学校要加强家校沟通,督促家长履行好监管责任。
4. 学生返校尽量由家长亲自接送,保障学生安全到校、离校。
5. 各校(园)要确保校舍、水电线路等安全隐患全部整改排除,确保安全复课。
6. 万城等早、中、晚高峰期交通易堵塞的学校路段,由各校(园)积极向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接,请求帮助疏导交通。
万宁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4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气象台于11月4日16时41分解除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根据县三防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11月5日(星期二)上午开始正常上课。现将有关复课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务必将复课相关事宜通知到每一位家长,重点向家长强调上下学往返存在安全风险,如遇到漫水桥、漫水路面、路面塌方和山体滑坡等特殊状况,可以暂缓到校,居家自习。
2.做好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力量再次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与围墙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织力量清理垃圾和积水,对饮用水源、食品加工和储存场所等进行消毒处理,并督促学生注意个人卫生。
4.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如出现异常情况,不具备复课条件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备,如有突发事件,须同时向属地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妥善处置。
来源: 万宁市教育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监 制:林涛 范江虹 于丽娜 陈健丽
审 核:赵瑜
主 编:牛明
编 辑:王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