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安县纪委监委对惠安岩峰中学原校长林景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景阳身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收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惠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林景阳开除党籍处分;由县教育局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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