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泄愤侮辱他人 石嘴山一网民被行政处罚

时事   2024-11-20 09:29   宁夏  

  近日,石嘴山市司法局办结一起因网络侮辱他人言论被行政处罚的复议案件。

  今年,吴某某到公安机关报警称,在新浪微博发现一个账户多次对其发布侮辱性的言论。经警方调查,苏某某分别在新浪微博、人民议政网针对吴某某发布侮辱性言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苏某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后苏某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理后依法维持该行政处罚。

  复议机关提醒:自媒体等社交平台、手机微信、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虽是虚拟空间,却不是法外之地。因互联网的“隐蔽性”,使部分网友放松自我约束,随意在网络上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甚至是辱骂他人。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损毁他人名誉的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广大网民需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通讯员 陈坤) 

来源:宁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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