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套!吉安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配租公告

民生   2024-11-02 12:42   江西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打造红土圣地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试行)》(吉才字〔2024〕4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高人才住房保障水平,根据《吉安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吉府办发〔2020〕12号)的规定,现面向吉安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才,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人才住房配租申请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配租范围

本次配租范围为在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和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以下人才:
(一)经江西省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
(二)经吉安市认定的F类高层次人才;
(三)对全职新引进在我市6条重点产业链(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新能源)和县(市、区)确定的主导产业以及新兴产业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
(四)2023年1月1日以后分配到我市工作的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五)2023年1月1日以后考录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

02


配租标准

(一)A、B、C、D、E类人才享受单独承租人才住房。
(二)为充分利用住房资源,其他类型人才中的未婚申请人,原则上需要两名同性别单身合租一套人才住房。
(三)其他类型人才中的已婚申请人,承租的住房面积可超出本人所属人才类型应享受的配租面积标准,超出部分面积按实际租金计算。
(四)承租人低于本人所属人才类型应享受的配租面积标准的,不再以其他形式进行补差。
人才本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且在中心城区5年内无住房、购房及建房记录(需提供无房证明)。

03


配租房源

本次计划配租房源共134套,其中锦绣新丰小区115套,恒盛花园小区19套。 
(一)锦绣新丰小区:位于吉州区宋家村(庐陵人文谷以南),户型为三室两厅,面积为113-140㎡,共115套。
(二)恒盛花园小区:位于吉州区跃进路与恒盛路交汇路口,户型为两室一厅,面积为76.79㎡,共19套。
以上房源已进行全屋精装修,配备了沙发、床、衣柜、书柜、书桌、餐桌、空调、冰箱、洗衣机、炉灶、热水器等家具家电,满足拎包入住的条件。

04


租金标准

(一)A、B、C、D、E类人才分别按照不低于200㎡、180㎡、120㎡、100㎡、90㎡的标准,享受免租入住人才住房3年的优惠;
(二)F类人才按照不低于80㎡的标准,参照公租房租金标准,享受3年以内的优惠租住服务;
(三)对全职新引进在我市6条重点产业链和县(市、区)确定的主导产业以及新兴产业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可申请租住60㎡左右人才住房,参照公租房租金标准,享受3年以内的优惠租住服务;
(四)对分配到我市工作的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考录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租住60㎡左右人才住房,享受3年以内的优惠租住服务。
(五)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气、物业、停车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享受免租金居住的人才,免租期满后,如选择继续承租的,租金由承租人负担,租金标准详见附件1。
(六)享受免租金居住的人才的人才住房租金按下列渠道负担:
1.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由同级财政全额负担。
2.公立医院、科研机构、公办院校等由同级财政与用人单位各负担50%。
3.企业由受益或属地财政与企业各负担50%。

05


配租流程

(一)申请时间
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二)申请地点
吉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通用综合服务16号窗口,联系电话:0796-8268892。
(三)申请申报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吉安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配租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1)身份证;(2)户口簿;(3)结婚证。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无房证明(可携带身份证原件于市市民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窗口或一楼大厅一体机中申请打印)。
3.申请人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籍证明。
4.人才认定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四)受理申请
市人才集团将指定专人负责受理,认真核对《申请书》及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对填写有误或者材料不齐的,要求其订正和补齐。对提供复印件的,要现场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申请人表格填写正确且材料齐全的,市人才集团将建立一户一档,并汇总受理情况。
(五)审查核准
市委人才办、市人才集团等相关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查,确定符合申请资格名单。
(六)公开选房
市人才集团组织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开选房,申请人确定房号后签订《配租确认单》(附件3)。申请人未参加当期选房,其当期配租资格终止。未中签的申请人,可继续轮候等待实物配租。
(七)签订合同
申请人应在签订《配租确认单》后1个月内,与人才住房产权单位(运营管理单位)签订《人才住房租赁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1年期满后可续签租赁合同,续签时需提供近一周内的无房证明。另申请人选房后逾期不签订《人才住房租赁合同》的,视同自愿放弃当期配租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八)办理入住
申请人携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等材料,前往吉安家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吉安市庐陵新区办公大楼1502,电话13979612376王琦)办理入住手续并领取钥匙。)

06


投诉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吉安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吉安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吉州区井冈山大道9号吉安市商会大厦(城投控股)309室,投诉举报电话:0796-8295939。

07


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期间看样板房。看房需提前电话预约(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看房人员需携带身份证自行前往,并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2.申请人需诚信申报,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同时计入信用记录,5年内取消再次申请人才住房的资格,且不得申报我市各类人才政策。

08


附件

1.2024年第二批人才住房信息详表.doc
2.吉安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配租申请书.doc
3.配租确认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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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安人才发展集团

编辑:贺孟琦

审核:汤智荣

监制: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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